高考加分透明度几何
近年来,随着各类高考加分中存在的一些不规范现象被媒体一一曝光,对更阳光、更透明的高考加分公示公开的呼声也越来越强烈。随着教育部将“信息公开公示”列入《201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意味着我们已经进入了高考加分强制公示元年。
“省级招办负责公布本省(区、市)有关招生政策、计划、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示本地区享受照顾政策类别及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以及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测试合格考生等名单。”
“各县级招办和中学分别在其所在地公示本地区、本校享受照顾政策类别及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以及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测试合格考生等名单。”
“‘阳光高考’平台、省级招办和高校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县级招办和中学公示的考生有关信息,上报前至少公示10个工作日,并保留至当年8月底。”
以上三句话,是《201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对今年高考加分相关信息公开公示的具体规定。
中国青年报记者注意到,这是近年来教育部首次在当年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对“信息公开公示”作出规定。这意味着,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招办、有关高校、中学已经成为了当年高考的“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等相关信息”的公示公开义务主体。其中,向社会公众“晒”各类高考加分信息的义务,落在了各省级招办、各县级招办和中学的肩上。
那么,我们的省级招办、县级招办和中学在第一年的表现如何呢?不妨请读者们一起来看一下各省高考加分公示情况。
中国青年报记者发现,除港澳台地区外的31个省(区、市)中,有28个省(区、市)的教育厅或教育考试院的网站为公众提供了在线查询本省(区、市)相关高考加分信息的服务,但各网站公示的内容和项目均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