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福州 > 福州要闻
![]() |
福州市检察院68名人民监督员接过聘任书 2011-05-06 10:45
叶燕培检察长发表讲话 昨日,市检察院召开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部署会,68名人民监督员接过聘任书,据悉我市检察机关已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7年,共选任人民监督员231人次,他们共对监督我市两家检察院侦查案件241件。 人员监督员:检察机工作透明度提高了 福建医科大学教授、省立医院内分泌科主任主治医师侯建明双手接过人民监督员聘书,内心既喜悦又倍感压力,他说:“我是在尽作为公民的社会义务。在这个制度中,我看到检察机关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工作透明度提高了,所以喜;同时面对监督的重任,需要认真尽责,所以有压力。” 从实行7年到全面推行 2003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试行人民监督员制度,我省检察机关成为第一批试点单位,并采取三级检察机关同时推开试点的模式,我市两级检察机关也在试点之列。至今,我市检察机关开展人民监督员工作已有7个年头。2003年至今,我市两级院已选任两届人民监督员,共计231人次。7年来,全市人民监督员共监督两级院反贪、渎职部门侦查的案件241件,其中不服逮捕案件39件,拟作撤案处理案件18件,拟作不起诉处理案件184件。人民监督员经独立评议、表决,同意检察机关原处理或拟决定的223件,不同意的有14件;经检委会研究,有一半案件决定采纳人民监督员的不同意见;而经研究未采纳人民监督员意见的案件,检方均向参加评议的人民监督员尽快反馈并说明理由。 2010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将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制度由探索转入全面推行。根据高检院的要求,今年3月,市检察院拟定了方案,对我市检察机关选任人民监督员情况进行调研和摸底,对全市两级院试点期间已选任且未届满的95名监督员进行了重新确认。在征求个人意愿的基础上,市检察院最终确认了其中68人为福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任期至2012年6月。这68人来自社会各界,既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领导干部,也有专家学者、群众代表。 |
|
|||
客服电话:010-84883300 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webeditor@chinadaily.com.cn
|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独家所有,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