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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机关错时上下班 学校医院改不改众说纷纭 2011-03-24 13:56
23日17:47, 福州台江路与五一路交叉路口,十分拥堵 为加快福州地铁1号线建设,缓解地铁施工带来的交通拥堵,昨日,福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实行错时上下班制度的公告》,决定从3月28日(下周一)起,在市区地铁项目建设期间实行错时上下班制度。 错时上下班涉及哪些单位?相关部门将有哪些应对措施?交通规划专家如何看待福州的错时上下班制度?对此,昨日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相关阅读:机关“错时”学校、医院改不改? 【错时新政】 早上上班8:00调为8:30下午下班时间延后半小时 《关于实行错时上下班制度的公告》规定,从3月28日起实行错时上下班制度,市属和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四城区区属两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上班时间调整为8:30至12:00、14:30至18:00,夏时制下午上班时间顺延为15:00至18:30。 该错时上下班制度将早上上班时间8:00调整为8:30,傍晚下班时间17:30调整为18:00。上午下班和下午上班时间跟现在执行的时间一样,即上午12:00下班,下午14:30(夏时制15:00)上班。 四城区区域内的市、区属企业单位可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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