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填报志愿的依据是什么?
考生填报志愿的依据是《2011年全国普通高校在津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按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体育类四大类编制和公布。未经天津市招生委员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院校和计划,一律不安排在津招生。考生须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志愿表。考生应保证志愿表上所填写内容准确无误,因自身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经考生确认的志愿信息将作为计算机投档和高校录取的唯一依据。考生填报志愿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办理。
成绩略低于批次分数线的考生填报志愿有何策略?
本市为鼓励广大考生积极报考外地院校和农业、林业、师范(师范专业)、地质、矿业、石油院校,对第一志愿报考外地本科二批院校(含A、B两个阶段)和农业、林业、师范、地质、矿业、石油院校的考生可以降低10分投档。
这项政策为高考成绩略低于批次分数线的考生提供了录取机会。从招生计划数看,外埠院校的招生计划数占计划总数的50%左右;从招生院校的所数看,外埠院校的比例占全部在津招生院校的90%以上。在近年本科二批录取工作中,一些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外地院校采用了一志愿降10分的政策,录取线下10分以内的考生,符合条件的线下考生得到了上本科二批院校的机会;部分农业、林业、师范(师范专业)、地质、矿业、石油院校根据有关政策,降分录取了一志愿考生,使得不少录取控制分数线下考生得以有机会进入本科院校深造。
但考生享受这一政策必须具备三个前提条件:第一,必须是在本科二批院校(含A、B两个阶段)第一志愿报考外地院校或者是第一志愿报考农业、林业、师范、地质、矿业、石油院校的考生;第二,该院校的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计划数;第三,该院校同意采用这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