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池治理:热点中的冷思考
现实:“一湖一策”难以落地
在湖泊治理过程中,如何根据每个湖泊的具体情况,针对性地制定出长期治理规划及相应的阶段性目标考核评价体系,无疑是落实“一湖一策”的关键。
“21世纪是一个‘复杂的’世纪。这是因为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我们对事物的认识不断深化,一些原来看似简单的问题,人们不断透过现象逐步认识到其复杂本质。湖泊治理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中科院水生生物研究所原副所长刘永定,谈及滇池治理过程中的诸多争议性话题时,这样告诉记者:“滇池治理历经这么多年,能够系统地在集水区、湖盆和湖内生物3个层次解读滇池及其污染防治的种种关系,揭示其系统性、复杂性、时空差异性与长期性,据此,从截污控污和生态修复方面步步为营的战略战术,是一个很大的科技进步。”
“污染表现在湖泊中,症结却在流域内;问题出在水面上,根子却在陆地中。”段昌群认为,如果我们就事论事、就湖治湖,那么即使暂时取得一点成效,也不能太过乐观,因为这样的成效往往很难巩固。
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研究员秦伯强也认为,在中国治理湖泊的案例中,成功的几乎看不到,但失败的比比皆是。因为从一开始,我们都认为湖泊治理就是技术问题,认为不需要关闭工厂、不需要协调部门和地区利益就可以治理好湖泊。一些地方治理湖泊之初,认为只要湖泊恢复了水生植物,再多的污染物排放进去湖泊都能消化吸收,后来发现根本就治不好。
与此同时,现行的湖泊治理绩效考核体系,也没有很好地兼顾湖泊治理的长期性与复杂性等特点,没有真正体现“一湖一策”。
“现行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用来衡量排污达标与否、饮用水是否安全等方面,当然没有任何问题。因为该标准体系所涉及的24个基本项目指标中,任何一个没有达到相应的标准,都说明水质不符合相应的要求。”刘永定认为,但如果用这个标准体系去指导和评价考核湖泊治理绩效,便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即使你付出很大的努力,24个指标大部分都得到显著改善达到五类水标准,但只要其中有一个指标未达到要求,评价下来仍是劣五类,这和什么都没干一个样;同时,湖泊治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要想在短短几年内将水质标准提高一个级别几乎不可能,这样一来,年年考核年年不合格,社会对湖泊治理的信心从何而来?鉴于如此难堪的状况,我国有的地方在1-5类水质标准之间以及五类水质之后,建立了“分档分级”的细致考核指标,看来有促进不断进取的作用。
不少地方政府官员对短期内的污染指标升降过度敏感,对工程技术性治理手段很看重,甚至为此不惜采用扬汤止沸的治标之策;而对着眼于整个水环境健康发展,着眼于经济社会优化管理等釜底抽薪的治本之策,却鲜有关注。不少专家学者认为,之所以造成决策者这种舍本求末的倾向,固然与政府官员急功近利的政绩观有关,但不够科学的考核标准体系也难辞其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