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召开的云南省“十二五”滇池治理工作会上,昆明市向省级有关部门提出申请,拟议在昆明地区征收“滇池治理保护费”,以支持耗费巨大资金的滇池治理工作。
昆明市市长张祖林代表昆明市向会议报告“十一五”滇池治理情况,及“十二五”滇池治理规划编制时,提出了上述建议。
张祖林在会上说,“十一五”期间滇池治理实际完成投资171.77亿元,除中央财政投入,及省、市、区财政按照4:4:2的比例投入外,金融机构贷款及其他渠道融资额达113.44亿元,从已编制的“十二五”滇池治理规划来看,未来五年要实施的治理项目将达到八十七项,预计投资将超过420亿元,昆明市作为治理工作的主体,建议在争取国家、地方财政支持的同时,在昆明地区征收“滇池治理保护费”,用于支持耗资巨大的滇池治理和保护工作,同时实现治理工作从政府主导,向社会共同推进的转变。
在主要旅游名胜风景区征收“资源环境保护费”,在全国早有先例,云南省的大理地区,丽江地区、玉溪地区等地,均已征收了“洱海环境保护费”、“丽江古城保护费”、“抚仙湖环境保护费”等。
来源: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记者 吴家春) 编辑: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