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2015年工作总体
要求和预期目标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建设美丽天津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我们面临的发展环境仍然错综复杂,世界经济深度调整,总体复苏还要经历艰难曲折的过程,我国经济处于“三期叠加”阶段,进入了中高速增长、结构优化、创新驱动的新常态,发展的内涵和条件已经发生深刻变化。我们必须科学认识、主动适应新常态的内在要求,用心把握天津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向改革开放要活力,向科技创新要动力,向结构调整要助力,向民生改善要潜力,努力实现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发展。
当前,天津发展机遇叠加,千载难逢。党中央、国务院把京津冀协同发展确定为重大国家战略,着力解决京津冀发展中的深层次问题,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形成新的经济发展方式,为天津发展拓展了广阔空间。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有利于我们抢占新一轮改革开放制高点,为国家试验制度,为地方谋求发展。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也将为全市科技创新提供重要的战略支撑。滨海新区经过多年的开发建设,蓄积的能量正在不断释放,具备了向更高水平发展的基础和条件。“一带一路”重大战略深入实施,天津作为亚欧大陆桥东部起点、中蒙俄经济走廊主要节点和海上合作战略支点,桥头堡作用更加凸显。机遇难得,时不我待。我们一定要坚定信心,团结奋斗,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努力开创各项事业新局面,创造天津更加美好的明天!
2015年政府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十届六次全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把转方式调结构放到更加重要位置,全力推进投资贸易和生活服务两个便利化,全力打造经济和城市两个升级版,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2015年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9%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外贸进出口增长6%。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以内,城乡居民收入分别增长8%和10%,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左右。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5%,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这里要着重说明一下,提出9%左右的经济增长目标,综合考虑了发展的环境、需要和可能,与“十二五”规划目标相衔接,能够为扩大就业和改善民生提供物质基础,也为结构调整、改革创新、提质增效腾出空间。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将力争取得更好效果。
三、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
以自贸区建设为重要抓手,着力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转型,实现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新突破,在新一轮改革开放中争当领军者、排头兵。
建设好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认真实施国务院批准的《总体方案》,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任务,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努力建设成为高水平自由贸易园区。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完善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环境;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对境外投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制造业开放领域;实施贸易便利化的监管制度改革,建立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制度,完善大通关体系;探索金融制度创新,争取设立自由贸易账户体系,推进人民币跨境使用、利率市场化、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突出天津特色,与上海自贸区形成互补试验、对比试验,在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和“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发展实体经济、壮大融资租赁业等方面实现更大突破,着力打造转型升级新引擎、开放经济新动力、区域协同新平台、制度创新新高地。
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以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加法”,做到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统一,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继续深化一颗印章管审批等“六个一”改革措施。推行权力清单、负面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实施2015版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充分发挥区县行政审批局作用,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实现企业设立“一证一章”一天办结。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在全市街镇实行综合执法。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加强对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统一监管。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健全分类监管机制,让守法企业一路绿灯,失信企业处处受限。运用“制度加科技”办法,建立一套从标准到程序、从外部监督到系统监管的完整体系,实行“一套体系管廉政”,更加有效地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整合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服务热线资源,实行“一个号码管服务”,构建便捷高效的为民服务平台。
全面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实施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面向全球组织资源要素,推动开放型经济加快发展。开展“招商引资攻坚年”活动,以18个重点产业规划为引导,围绕高新、集群、链条,突出航空航天、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力度。扩大金融保险、现代物流、商务服务、教育医疗等领域开放,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市政工程、新兴产业、社会服务等项目建设。实际利用外资、引进内资分别增长12%。加快外贸转型升级,着力培育贸易型总部企业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积极发展保税贸易、离岸贸易、服务外包等新型业态,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提升进口商品集散功能,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实施“走出去”企业培育和激励计划,组建境外投资服务联盟,主动参与全球经济合作。加强国际交流。认真做好对口支援和帮扶工作。
继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经济领域重点改革,坚决破除制约发展的体制障碍。加快金融改革创新步伐,做大做强银行、保险、证券等传统金融机构,集聚发展融资租赁、商业保理、互联网金融等新型金融业态,规范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和创新型交易市场,大力发展科技、航运、消费金融。拓宽社会融资渠道,推广新型融资工具,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投融资模式,用好中小微企业贷款和保险风险补偿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着力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完善政府债务“借用管还”机制,防范金融风险。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按照“三个一批”要求,完成3个重组项目,放开搞活80家优势企业,清理退出120家低效企业,完善法人治理机制,加强国有资本监管,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进一步营造环境,支持民营经济更好更快发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机制。深化土地制度改革,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试点,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扎实推进涉外、科技、环保等领域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