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中国日报

4月1日起天津市最低工资调至1680元

2014-03-26 10:14:13 来源:天津日报
打印文章   发送给我好友
免费订阅30天China Daily双语新闻手机报:移动用户编辑短信CD至106580009009

天津频道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自4月1日起,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人每月1500元调整为1680元,增加180元。每小时最低工资由8.6元调整为9.7元。同时,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由每人每小时15元调整为16.8元。

天津市自2010年以来,已连续五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920元、1160元、1310元、1500元和1680元。本轮调整,将使见习期、熟练期、试用期等各类新入职职工,以及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小时工、钟点工和从事灵活就业的劳动者直接受益。还将助推企业各薪等、薪级同比例上调,带动企业工资水平整体提高,使更多企业职工间接受益。(完)

 
 
 

精彩热图

 
 

焦点图片

中国日报一周图片精选:5月23日—6月6日

上海虹桥火车站发生血腥斗殴

贵州仁怀茅台大桥及钟楼整体爆破成功

国内数位足球宝贝助威世界杯

精彩热图

雅安大妈高速路上的广场舞

北京颐和园迎来对公众开放100周年

世界麻将大师邀请赛 中国大妈PK洋妞

四川甘孜藏区文化旅游宣传周在京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