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考将损耗驾考等候时长
等候时间越长越可优先安排考试。但每个科目补考超过5次就要重新报考。
为提高考试效率、减少因补考重复占用有限的考试资源,促进培训的提升,对于申请各科目补考的,在正常等候时间的基础上减去补考损耗时长,若申请第N次补考,补考损耗时长则为N个月。
即:科目等候时间=初次报考日到当前排序计算日的间隔时间-补考损耗时长(即N个月)。
以考生小徐和小李为例,他们的《机动车驾驶技能准考证明》起始日均为2013年3月26日;他们均在2015年4月3日进行科目三预约登记,则排序计算日为2015年4月5日(周日)。小徐申请的是第3次补考,而小李则是第一次报考。故:小徐的科目三等候时间=740天-3*30天=650天。而小李的科目三等候时间是740天。因而小李优先于小徐获得考试资格。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每个科目补考最多只有5次,超过5次就要重新报考。
准考证明即将到期
考生不计补考损耗时长
约5000名散学考生可按原有模式消化。
对准考证明半年内到期的考生,不计算其补考损耗时长。
考生可在新系统的“科目预约查询”中查询预约结果。
前期,深圳车管所推出的散学考生上网自主约考机制反响良好,散学考生预约踊跃。鉴于已有约5000人成功预约到各科目考试,将按原有模式把这些考生“消化”完毕后,再将散学考生预约纳入新系统统一管理。
因采取相同的排队轮候原则安排考试,考生自主预约系统上线后,将关闭原有的“即将到期考生自主预约”系统。同时,对于半年内即将到期考生,新系统将不计算其补考损耗时长,仍可保证优先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