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油团伙背后的利益链
犯罪嫌疑人全部来自广东省云浮市罗定市泗纶镇,年龄最大的40岁,最小的27岁,全部为男性。主要嫌犯黄某峰于2013年9月纠集10多个老乡,成立了一个以东莞市虎门镇新联村百足地公墓旁边一个废弃工棚为基地的盗窃柴油团伙。由黄某峰出资购买了5辆汽车,其中4辆为微型面包车,一辆为货车,并进行特殊的改装。
面包车后排座椅改装成安装抽油泵的具有大容积功能的油箱,然后团伙成员带着裁纸刀、铁桶、手电筒、拧开油箱用的拉环等作案工具,在晚上至次日凌晨转至深圳市各区,寻找车辆作案。找到作案目标后,犯罪嫌疑人将车停在目标车辆旁边,拉开车门,不用下车就可将目标车辆的油箱盖拧开或撬开,将抽油泵的塑胶管插进目标汽车的油箱,按下抽油泵开关,将目标汽车的柴油抽到自己车上的油箱内。货车则被黄某峰将装货部分全部改造为油箱。团伙成员偷盗回来的柴油便聚集到货车中,最终由货车运载出去参与买卖。
这个犯罪团伙分工明确,组织严谨。偷盗来的柴油由黄某峰安排另一名犯罪嫌疑人负责收购,收购价格为3.2元/斤。每次外出偷盗,团伙成员分乘3辆车,由黄某峰安排盗油路线,盗窃目标多为大型客车和货车,盗窃柴油卖得的钱由黄某峰分4.5成,负责开车和选择偷油目标的团伙成员分3成,具体负责开车门、打开油箱盖和抽油即偷油的团伙成员分2.5成。
晶报记者 唐洁 郑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