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问
1.电动车为何非禁不可?
长期以来,在公共交通服务并不完善的情况下,电动自行车一直是满足市民日常出行需求的有益补充。就在此次“禁电”措施正式出台前,关于深圳是否应该“禁电”的争议就持续已久,支持和反对的声音几乎同样强烈。
电动车为何非禁不可?交警局负责人回应称,电动自行车使用者普遍未经交通安全培训,缺乏安全驾驶技能,任意穿插、争道抢道、闯红灯、不按车道行驶、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突出,且普遍速度超过15公里每小时的法定速度,存在严重的交通事故隐患。
交警局称,近3年,全市的道路交通安全状况良好,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事故宗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连续多年下降,在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总数中,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事故呈现整体逐年大幅上升的趋势。
据交警局统计,深圳2008年共发生“涉电”交通事故167宗,占全市事故总数的6.7%,造成38人死亡,占死亡总人数的5.3%,191人受伤,占受伤总人数的6.5%;2009年共发生“涉电”交通事故230宗,占全市事故总数的11.83%,造成50人死亡,占死亡总人数的8.3%,261人受伤,占全市受伤总人数的12.6%;2010年共发生“涉电”交通事故268宗,占全市事故总数的15.66%,造成64人死亡,占死亡总人数的11.3%,233人受伤,占受伤总人数的12.3%。
“尽管禁电会对部分市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但是从安全的角度出发,“禁电”是一个破釜沉舟、不得不实施的举措”,交警局负责人表示,尽管此次“禁电”仅仅是一个临时性举措,但从长远来看,“禁电”趋势不会有太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