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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下月起禁行电动车 违者罚款200元或扣车
2011-05-27 13:54:24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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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全面禁摩之后,从下月起,除龙岗少数偏远地区,深圳绝大部分城区将实施“禁止电动车上路”措施。深圳交警局表示,“禁电”措施有客观的交通事故统计数据作支撑,随着地铁网络全面运营,市民出行环境将大大改善,“禁电”条件也已经成熟。

电动车下月不再允许上路了,深圳市交警局昨日发布通告称,根据道交法相关规定,决定从今年6月6日起至12月5日,全天24小时,在福田区、罗湖区、盐田区、南山区、宝安区内所有道路以及龙岗区的平湖、布吉、坂田、南湾、横岗、龙岗、龙城街道办辖区内道路,禁止电动自行车及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上路行驶。

“由于历史原因,深圳道路路网特点不适宜大面积发展电动自行车交通。”交警局表示,截至今年5月20日,深圳机动车保有量已经突破180万辆,加上外地机动车,每天行驶在深圳的车辆已经超过200万辆,而道路总长没有明显增加。交警局认为,从深圳道路路网结构的特点来看,市区道路已经相应改造为非机动车道与人行道合并,非机动车道网络不完善,缺乏专用设施进行路权保障,电动自动车势必违法占用机动车道行驶,存在严重的交通干扰。

交警局称,现有的道路资源非但不能满足非机动车快速增长的要求,而且若任由电动自行车无序发展,势必加剧道路资源紧张带来的矛盾冲突,影响交通安全和通行效率。经过前期已多次发布通告,并在罗湖、福田口岸区域试点限制电动自行车行驶,实践证明效果良好。

除了历史原因,轨道交通建设的全面完工,也是支撑“禁电”措施的一个重要原因。交警局称,目前,深圳公交投入增大,运力提升,从6月份起,地铁网络将全面开通,深圳的公共交通服务已基本上可以满足市民群众的出行需求,这也为电动车退出提供了必要条件。

交警局表示,为让市民有一个缓冲时间,交警局设定6月6日至6月底为“禁电”的宣传引导期,公安机关对于违法违规上路的驾驶人侧重以教育、引导、宣传和劝阻为主。自7月份开始严格依法进行管理,违规者一律罚款200元,不交罚款者一律扣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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