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重点 主动加压
按照《保障方案》要求,山西省重点狠抓了会前和会议期间两个阶段的工作。会前重点是加快推进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任务落实。山西省22个设市城市建成区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日产6万吨规模水泥脱硝、火电机组脱硝除尘和钢铁、水泥、焦炭、火电机组落后产能淘汰等工作已提前完成年度任务;钢铁烧结机脱硫和重污染企业搬迁达到序时任务;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秋冬季秸秆禁烧工作的紧急通知》,加强秋冬季秸秆禁烧工作。 会议期间,山西省把距离北京600公里范围内的太原、大同、朔州、忻州、阳泉和晋中6市作为重点控制区,其他5市作为一般控制区,认真落实减排措施,列入《保障方案》的309家企业、125个工地、4162蒸吨燃煤锅炉全部实施了停产限产等临时性减排措施。太原、晋中、阳泉等市公务用车较往常减少20%-30%。 根据国家空气质量预报会商通报,在环境保护部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采取最高级别应急减排措施的城市中不包括山西省城市的情况下,考虑到11月8日-11日气象条件扩散不好因素,山西省主动加压,先后于11月5日和11月8日,要求太原、晋中、阳泉3市和长治、晋城两市启动了最高一级应急减排措施,有效减少了污染物的排放。严格执法 强化督查
在会前对APEC会议空气质量保障工作进行督查的基础上,会议期间,山西省、市、县实施三级联动,通过明查与暗查相结合、昼查与夜查相结合、巡查与驻点相结合、查问题与促整改相结合等方式,推进各项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11月2日-12日,山西省政府派出6个督查组,分赴11个市,对各市APEC会议空气质量保障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组深入企业和工地现场,查看企业停产限产、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等情况,沿途对秸秆焚烧、道路扬尘进行巡查。会议后期,山西省APEC会议空气质量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APEC会议期间空气质量保障措施落实的通知》,要求各市对空气质量保障工作进行再安排、再落实、再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