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每月提高300元,从2010年4月1日起执行
社区干部生活补贴提高了!7月5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决定从2010年4月1日起,提高在职社区干部和退养干部(含社区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委员和专职社工)补贴标准,提高幅度为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后,在职社区干部生活补贴平均每人每月达1110元,退养社区干部生活补贴为平均每人每月655元。
据统计,全市共有540个社区居委会,其中,享受市财政补贴的社区居委会有499个;社区工作人员共计6141名,其中,社区在职干部共有4212人(社区党务干部1117人,社区居委会干部3095人),退养社区干部共1929人(含退养社区党务干部和社区退养居干)。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转型,社区居委会承接了大量政府延伸出来的工作,承担着发展基层民主和加强社区管理的双重职责,社区工作者肩负的任务也越来越重。虽然社区工作者的生活补贴逐年上涨,但是整体水平仍然较低。本次调整前,我市退养社区干部生活补贴标准平均每人每月仅为355元,在职社区干部平均每人每月为810元,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白伟)
来源:太原日报 编辑:孙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