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少专家看来,地方债务真正让人担心的,是其运行存在一些不规范问题。例如,大部分债务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数量多、管理不规范等。
值得注意的是,不少地方已经意识到这一点,并着手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
健全严密、规范的政府新债控制机制。安徽合肥、芜湖、马鞍山、铜陵、蚌埠等市成立了政府投资管理委员会,对政府债务统一归口管理。重庆2010年首次将区县领导班子的债务管控水平纳入区县实绩考核,建立了债务风险指标预警机制等,区县债务规模增长得到有效控制,2011年、2010年和2009年债务规模基本持平,债务率始终控制在100%以内。
建立严格、有效的政府债务存量消化机制。2007年,安徽省全面开展化解县乡政府性债务,省级财政共安排近7亿元资金予以奖补。重庆市政府去年下发文件,明确了“消除乡镇债务、控制区县债务、优化市级债务”的分类管控政府性债务管理总体思路。
构建稳定、可靠的政府到期债务偿还机制。截至2010年底,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及14个市政府建立了偿债准备金制度;山东有10个市本级和27个县建立了偿债准备金制度,全省的偿债准备金已达到71.27亿元;“十一五”期间,安徽省合肥市本级财力安排用于偿债风险准备的资金超过200亿元。
从妥善处理债务偿还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到研究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中央坚持统筹近期和长远,兼顾治标与治本,提出了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的“一揽子”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