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表态]
交警部门
除封闭的小区道路外不建议使用
在很多的消费者看来,这类平衡车操作简便,易于携带,是日常代步工具的最佳选择。而对于平衡车更大的争议,则来自于对其性质的认定。平衡车究竟属于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需不需要上牌照?应该开在机动车道上还是非机动车道上?能不能开上人行道?出了事故应该如何认定?
对此,上海交警部门表示,平衡车属于新生事物,目前还无法对其作出法律与法规上的界定,但可以肯定的是,平衡车并不具备道路行驶权,因此不应该在机动车以及非机动车道上行驶。
另一方面,平衡车与滑板、旱冰鞋等性质相近,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行人在道路上不得使用此类滑行工具,这也就意味着平衡车也不能开上人行道。交警部门提醒,由于平衡车不具备路权,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性质难以确定。因此,除了封闭的小区道路等环境,并不建议市民使用这类平衡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