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中院与青岛市旅游局联合举行建立旅游合同纠纷双向联动调解机制签约仪式
在万众瞩目的青岛世界园艺博览会即将开幕之际,为进一步打造青岛良好的旅游软环境,及时、高效化解旅游合同纠纷,4月21日下午,青岛中院与青岛市旅游局联合建立了旅游合同纠纷双向联动调解机制。
据了解,旅游合同纠纷双向联动调解机制适用于法院有管辖权的旅游者与旅行社、星级酒店、A级旅游景区等旅游经营者之间发生的旅游合同纠纷。具体包括委托调解、投诉诉讼无缝衔接和调解快速确认等。
委托调解是指旅游合同纠纷发生后,当事人诉至法院的,在征得各方当事人的同意后,在立案前由法院将其引导至市旅游局进行调解;或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由法院委托市旅游局进行调解或邀请市旅游局参与法庭调解。投诉诉讼无缝衔接是指纠纷发生后,游客投诉至旅游局的,经调解无法达成调解协议,旅游局在出具终止调解书后函告法院,法院依法受理起诉,并依法简化审理程序,缩短审理周期。调解快速确认是指经旅游局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当事人可申请有管辖权的法院确认其效力,法院对该司法确认申请实行“绿色通道”,除法律规定的不能确认情况以外,做到当天受理当天确认。
针对即将召开的青岛世园会和青岛旅游业季节性明显的特点,青岛法院还设立“世园流动法庭”和“节假日法庭”,加强与旅游局处理旅游投诉的衔接。流动法庭采取委托调解、共同调解等措施全方位、多层次化解矛盾纠纷,对进入审判程序的案件依法简化程序,缩短审理周期。“节假日法庭”在每年5月至10月旅游旺季法定节假日期间,由法院指定派出法庭或法官与旅游局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重点解决旅游旺季,特别是沿海一线“一日游”纠纷案件,实现旅游投诉与旅游合同纠纷处理的无缝衔接。
近年来,青岛法院受理的涉及旅游的服务合同纠纷数量呈上升趋势,如果完全采用诉讼方式解决则存在审理周期长,游客不能及时得到赔付等问题,该联动机制充分尊重了纠纷各方当事人的意愿和选择权,可调可诉,可大大节约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减轻诉累。旅游合同纠纷双向联动调解机制的建立,实现了诉讼与行政执法、行政调处的有效衔接,增加了旅游合同纠纷解决机制的确定力和执行力,为促进青岛旅游产业的健康发展,提升旅游软环境,维护旅游者与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通讯员 王琳 高玉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