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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代表”呼吁加强校车监管:应完全由学校运营

2015-01-19 10:28:08 来源: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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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济南1月17日讯(记者蔡晓彤)16日下午,齐鲁网友“小楚子”、山东技师学院教师朱玉鹏二度通过齐鲁网“民声连线”建言献策。他在齐鲁社区发帖,呼吁关注校车安全,加强校车监管。

“2014年一个月内山东发生4起校车事故,致16死21伤。这数字真让人痛心”朱玉鹏对齐鲁网记者说,校车事故中不仅仅失去的是一个生命,失去的是祖国的未来,是一个家庭的期盼和全家几代人的心头肉。

在朱玉鹏看来,一个个生命的离去,反映出校车管理的不规范。“现在校车存在政府补贴购买的标准校车,还存在家长默许或者学校允许的不规范私家校车。”朱玉鹏认为,政府补贴购买的校车一般是个人出资政府补贴,通过正规手续个人承包,由当地政府、交警、教育局共同管理,学校无法直接参与管理。另外,私家校车多是社会上的私家车,学校更无法妥善管理,校车私营化为管理监督带来诸多不便。因此,私人承包的校车一旦有违规现象,学校只能督促整改,却没有实质性的管理手段。

“校车就应该真正成为学校的车!”身为一名老师的朱玉鹏对涉及学生安全的话题有一肚子建议。他说,校车应完全实现学校化运营,不允许社会力量参与运营,闲置时存放校园,避免他用。这首先应制定相关校车管理法规,明确校车运行职责,“给予校车和警车、救护车、消防车一样的额外特权”。同时实行校长负责制,当地政府、教育、交管部门负监督责任,对校车安全事故零容忍。

为了避免校车事故,山东在2013年就出台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并在今年开展了校车安全整治工作。朱玉鹏认为,依靠这些还不够,还需要将校车纳入财政支出。“虽然校车管理使用权归学校所有,但应该由省市财政按比例全额出资购买,同时允许社会捐助。”朱玉鹏说,应参照公务用车,根据使用年限每年给予校车一定比例的损耗专项补助。

为实现节约成本,朱玉鹏还建议成立服务性事业单位校车中心,实现全市(县)校车统一化规范化专业化集约化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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