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先生通过中介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如今却面临难过户的情况。(视频截图)
邱先生通过中介购买了原房主的房子,图为收条。(视频截图)
齐鲁网1月12日讯德州的邱先生在2011年的时候经过精挑细选,通过房屋中介花费50万元,购买了一套二手房,邱先生的人虽然住了进去,房子的户名却不是自己的。虽然当时并没有房产证,但是房主承诺,房产证下来后,将会第一时间给邱先生办理过户。
邱先生说,2014年物业通知办理房产证,于是自己就赶快找中介,这时候中介却说找不到人了,这才开始打听。邱先生这一打听,才知道事情出了变故。
中介告诉邱先生他这个房子,出现问题了,这个房子的房主已经去世了,一个突然的疾病去世了。
房产证可以办理,房主却意外去世,邱先生找到买房时委托的那家中介,希望通过中介尽早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
中介表示,房主急于卖掉这个房子,把这套房子卖掉之后给他的对象治病。
邱先生:你不能这么说啊,我当时买房子的时候,你可没有告诉我这个情况啊。”
促成交易后,房屋中介向邱先生收取了一定的中介费用。如今房产却因房主突然去世而不能过户,这可咋办呢?
中介:“只能说找到这个女房东,他出面之后,就能办理过户手续。”
房主去世后,他的妻子张女士作为继承人,应当能够将房产过户到邱先生名下,但是自打丈夫去世,这位女主人也不见了踪影。
“当时是这个夫妻一起按的手印,也相当于交易成功了。”
邱先生:“就是咱想尽了各种办法都找了,就是找不到。消失了,跟人间蒸发一样。”
继承人没了影 房屋涉及经济纠纷
买房时,房产证还没下来,如今,房产证可以办理了,房主却因疾病突然去世。邱先生虽然住在里面,这套房却署着原房主的名,遗产继承人如今踪迹全无。这房,到底该如何过户到自己名下,让邱先生实至名归,踏踏实实的住自己的房子?
邱先生表示,自己现在虽然住进来了,但是住的不安心。房屋未过户,邱先生的担忧不无道理,就在前几天,他接到银行打来的电话。“他有一个四户联保的贷款,另外三户人把死的这个人起诉了,然后法院把这个房子的手续封了。”邱先生说。
得到银行的消息,邱先生更加寝食难安,只得再次找到房屋中介。
中介:“我们有个违约责任,我们有个丙方的责任,你可以看一下。”
通过中介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上,清晰的写着中介一方的责任为:代办房屋产权过户,贷款,房屋交割等相关手续。在甲乙双方遇到争执时,予以见证协商。那么,房屋交易最终未能完成,中介是否也有责任呢?中介王经理承认有责任。现在他们也在协助邱先生去找这个房东,也去过派出所,去过法院。
继承人不知去向,房屋又涉及经济纠纷,邱先生与王经理找到当地派出所。邱先生说明来意后,想让民警帮着找到张女士。警察表示,“并不是说人家是诈骗,钱也交了就是没过户。”
由于未能达到立案条件,公安部门也不能为邱先生调查张女士的去向。“只有让他的家人来所里报案才行。”
房产过户 还得走司法程序
本来是一宗简单的房屋交易,如今却因房主的突然去世,横生出这么多枝节。但是不管怎么说,邱先生的钱,是实实在在的花了,如今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维权才好呢?
中介王经理说,“邱先生现在出现这个事,感到很诧异,说实话我们也是受害者,我们光因为这个事情,也跑了好长时间。”收取了中介费,却没能最终促成交易,王经理称,他干了6年房屋中介,这样的事,还是头一次。“如果说这个房子是假的,或者我们没有把房子交给邱先生,那么我们有欺骗的性质。但是我们都是按照程序来做的。”
房屋中介是否也要承担一部分责任,邱先生又该如何维权呢?对此,记者咨询了周长鹏律师。
周律师表示,因为是他起草的合同,肯定会对他(中介)进行保护,但是丙方这个确实也有问题,就是他的这个产权并不清晰,他明知道法律规定的限制性流通的房屋。中介仍然以这个房屋进行交易,所以中介也是有责任的。”
邱先生能否顺利过户这套房产,周律师在了解事情经过后,给出了自己的一些观点。
周律师告诉记者,由于孙先生和张女士还有其他的债权债务,就导致了这个房屋被法院查封,那么,被法院查封的这种房屋呢,实际上又陷入了一个限制流通的状态,如果现在再进行房屋所有权的债务转让,就已经是非常的困难了。”
那么,对于这样一个复杂的房产纠纷,有什么好的办法解决吗?
周律师建议,还是尽快的到法院去起诉,由于进行法院的审判,形成了这种债权,有司法强制力,有了这个债权凭证之后,有利于实现将来可能实现的权益。
找不到房主,只能走司法程序来维权,周律师表示,由于涉及其他债权人,邱先生要想维权可能要颇费周折。
购买二手房,还是要擦亮眼睛,考察房产证,了解房主债务情况,或者做些抵押,担保,都是很有必要的。邱先生的房子何去何从,还要看法院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