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四川频道12月23日电(本网记者吴光于)记者23日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自2010年12月1日国家赔偿法修订实施以来,四川省法院共受理各类国家赔偿案件462件,审结423件,决定赔偿43件,决定赔偿总金额843万余元。
相比2011年,2014年四川法院受理国家赔偿案件增长22%。全省法院积极完善冤错案件国家赔偿的告知、指导、应对机制,妥善处理了一批刑事冤错国家赔偿案件,4年来共受理刑事赔偿案件223件,审结203件,决定赔偿32件,赔偿金额665万余元。
据了解,目前四川法院依托网络运行平台,已实现国家赔偿案件信息同步上网,各中院上传中国裁判文书网并登载的国家赔偿法律文书数量稳步提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