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酸奶店店主黄先生讲述被盗经过。
店主的选择
“人肉搜索”还是依靠警方?
在回看了视频之后,黄先生说,两名顾客的举动让他十分气愤。“我的店里有摄像头,可以在一楼看到楼上的情况,为了让酸奶看起来不是被故意打翻的,她们竟然利用孩子来支开我的注意力。”黄先生的摄影包中,放着的单反相机价值近万元,此前他做过多年服装生意,虽然十分注意看店,但被盗情况在他身上已发生过不止一次。
事发后,黄先生报了警,成都双流警方已经为他做了笔录。但目前,涉嫌盗窃的人员仍未落网。除了希望通过媒体寻回自己的相机外,他还曾想过通过网络将涉嫌偷盗的嫌疑人监控视频予以公布,通过“人肉搜索”来寻找相机。但他最终没有这样做,是因为还是希望运用法律手段通过公安机关和媒体的力量帮助自己找回相机。律师释法
网络公布视频 可能误导公众
通过网络人肉搜索小偷,几乎每个月都在全国各地发生着。其中也不乏成功案例,就在今年9月,兰州某媒体曾报道了一个在火锅店盗窃手机的惯偷被网友人肉出来的新闻,而在某视频网站上,至今还挂着人肉四川某地商场惯偷的监控录像。
全国政协委员施杰律师说,黄先生没有选择将视频发到网络上是一个十分正确的选择,监控视频作为重要证据,送予公安机关后,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并通过司法程序审理判决,才能避免侵权。
因为通过网络公布的视频很容易被剪辑,导致公众认知的混淆,让无辜的市民被认为是犯罪嫌疑人,这样就很可能造成侵权。而网络公布的视频,在很多时候也会起到误导公众的作用,让一切没有经过核实和认定的事件被未审先判,因舆论压力影响司法公正,新的司法解释,进一步强化了对于人肉搜索的约束,更有利于司法机关维护司法公正。
华西都市报记者崔燃摄影刘陈平
原标题:抱着小孩打掩护 两女子顺走相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