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企业吸纳本地毕业生可享补贴
此外,对于在沈阳市创业(国家限制性行业除外),取得合法经营手续,当年新增岗位吸纳沈阳市户籍就业困难群体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每新招收一名符合条件人员,由政府给予用人企业实际缴纳一个年度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三项费用社会统筹部分资金总额50%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同时,对由中介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收集整理并每年向社会征集开发50个以上且统一发布的创业项目,由创业者付诸实施6个月以上的,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由市级财政部门按照每吸纳一名符合就业扶持条件人员200元标准给予创业项目补贴。
毕业生开网店最高可申请8万贷款
按照新政策,为开办“网店”的创业者提供资金扶持,对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生,取得营业执照,可每人申请不超过8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为2年,到期确需延长的可展期2年。在贷款期限内,由财政给予全额贴息,展期不予贴息。
此外,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实现自主创业的,凭个体工商户手续或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手续和营业执照注册日期需在领取失业保险期间内),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可到失业保险机构进行申报,将其应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发放给本人,作为其自主创业的扶持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