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访:销售商铺公然改装摩托车
在昆山西路,记者找到了这样一家从事摩托车改装的小商铺。
昨日下午3点,这家商铺门前排着四五辆颜色鲜艳的越野摩托车,几个年轻人正靠着摩托车聊天。
记者以买车人的名义过去咨询。一个年轻人告诉记者,这些越野车都是正宗厂家生产的:“看我的那辆怎么样?8000多元,160cc的,开起来别提多刺激了。”
“摩托车现在也不给上牌照,警察不管吗?”记者问。
“你知道我从太原街开到这用多长时间?5分钟!警察那破摩托车,根本追不上!遇到警察,你玩命蹽就是了。”年轻人说。
见记者要买改装车,年轻人要记者去店铺里面谈。
店铺分成两小间,外间是柜台,里间则摆满了摩托车。
女老板指着一辆没有任何商标的摩托车告诉记者:“这辆是110cc的,1700多元。”
能不能换成125cc的发动机?能不能换齿轮?能不能改下排气管?对于记者的询问,女老板只回答了一句:“只要你想改,什么都能改。”
“改完之后能跑到多少?”
“100多个吧!”
女老板还告诉记者,一般情况下,改装摩托车的都是年轻人,车也不用上牌。至于交警,平时开车多留点神就是了。记者 高寒冰 摄影孙海
就事说法
改装摩托车进三环犯下两宗罪
记者为此电话咨询了交警部门。交警部门表示,摩托车进入沈阳三环内肯定属于违法行为;其次,摩托车改装、拼装也属违法。
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拼装行为有严格的规定:
第十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第一百条: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第一百零三条:生产、销售拼装的机动车或者生产、销售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机动车成品及配件,可以并处非法产品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有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的,予以查封。
来源:沈阳晚报 编辑:许银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