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江西4月29日讯 27日下午13时10分,江西省交警总队直属三支队第七大队接到报警,在济广高速1339KM往鹰潭方向有一辆小型越野车上的乘客突发急性病,具体病因不明,情况十分危险。第七大队立即联系抚州市广昌县人民医院,并迅速通知路面巡逻民警前往现场。
巡逻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在应急车道内停着一辆白色越野车,越野车的后备箱敞开,里面侧躺着一名男子,男子腹部剧痛,表情也十分痛苦。但此时高速上车流量较大,特别是大货车很多,于是一位民警在对现场设置安全防护措施的同时,另一位民警则承担起照顾当事人的角色。15分钟后,救护车到达现场。此时病人的意识已经有些不清醒,为了给抢救赢得时间,加之路面车流较大,民警在向上级报告后,决定用警车为救护车开辟绿色通道,直至将其护送到医院。目前,该男子因抢救及时,已经脱离生命危险。
事后民警了解到,驾驶员是鹰潭人,最近在宁都包了个工地,之前两天一直感觉腹部时不时会有点疼痛,所以打算回鹰潭检查病情,哪知在回家的路上病情会恶化的如此之快。
与此同时,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驾驶人在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情况下不得驾驶机动车。所以该当事人的行为已构成违反《道路交通法》。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发现身体不适,并且达到妨碍安全驾驶的情况下,就不应再驾驶机动车,这是对自己,也是对他人的生命财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