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等毒性以下植物源农药、动物源农药和微生物源农药;
2) 在矿物源农药中允许使用硫制剂、铜制剂;
3) 可以有限度地使用部分低毒农药和中等毒性有机合成农药;
4) 严禁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或具有三致毒性(致癌、致畸、致突变)的农药;
5) 每种有机合成农药在一种作物的生长期内只允许使用一次;
6) 应按照国家标准的要求控制施药量与安全间隔期;
7) 有机合成农药在农产品中的最终残留应符合国家标准有关规定;
8) 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防治贮藏期病虫害;⑼严禁使用基因工程品种(产品)及制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