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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猫,一个水泼不进的独立王国?

2012-10-17 11:04:00 来源:人民网-IT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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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评论一:天猫巨量保证金会是火药库吗?

据报道,拥有5万多家商店、4亿多买家的国内大型购物网站淘宝商城数月来对其网络平台商家进行了抽检。网站招募抽检师购买其平台特定商家的商品并原封不动地寄给淘宝商城进行检测,如果发现存在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等问题,商家店铺会被关闭,其数万元保证金将被淘宝商城没收。(10月16日经济参考报)

而就在10月10日,淘宝商城又提高收费标准,将以前每年6000元的技术服务费提高至3万元和6万元两个档次。再联想到前段时间,天猫诸多店铺遭恶评公司敲诈,而天猫官方只是对店铺罚款了事的闹剧,我们不禁发出疑问:天猫的行事标准就是正确的标准吗?随着互联网电商行业竞争越来越白热化,天猫即原来的淘宝商城俨然成了没有人能够约束的独立王国,这很让人担忧。

商家在经营上有瑕疵,处罚他们合情合理,但必须要有法可依,并且应该有权威执法部门参与;商家在经营上出现纷争,应在执法部门的监督下予以解决。但现实是,这一切都由天猫自己解决了。问题是,天猫商城是执法部门吗?它只不过是一个平台而已,作为合作协议的一方,它与商家的法律地位应该是对等的。

2010年公布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第五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职能为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提供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提倡和营造诚信的市场氛围,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也就是说,电商行业并不能游离于法律与行政规则之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规范电商行业的权力和义务。

但是,在天猫历次争端中,我们听到过工商行政部门的权威发声吗?《暂行办法》第四章第三十六条规定:“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违法行为由发生违法行为的网站的经营者住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网站的经营者住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异地违法行为人有困难的,可以将违法行为人的违法情况移交违法行为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也就是说,电商的违法行为应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而不是天猫。

举个例子,房东发现房东聚赌,他可以报警,却无权把房客的赌资没收。那么,看看天猫自己检测商家商品,又自己判断商家是否违规并进行罚款的行为,离违法又有多远呢?

现实世界里,实体商场的进货、售卖、价格的制定、买卖的纠纷、摊位的租赁等行为都有相应的部门来监督,比如物价、租金的制定有物价部门,比如买卖纠纷的处理有工商部门甚至公安部门,而商户也有协会支持,消费者有消协的保护,所有人的权益在法律框架内都能得到基本保障。

但是,在以天猫为首的电子商务行业,一切都由电商平台说了算,不但商铺和消费者没有说话的地方,就连行政执法机构有时都成了没有关系的旁观者,天猫等相反成了规则的制定者和规则的执行者,时不时扮演着执法部门的角色。

这并非是一好的现象。长此下去,天猫必将成为一个针插不进、水泼不进的独立王国,这于国于民都并非一件好事情。无序的规则、无约束的规则必将导致混乱,目前电商行业所出现的种种乱象,绝大多数都源于电商平台漠视商家的基本法律权益,强力推行霸王条款所致。当然,形成目前的局面,不能只怪天猫,这与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在具体规定上的模糊和缺失也有极大的关系。

由此,笔者认为,让法律渗入电子商务行业,让商网拥有自己的行业协会,让网络消费者也有自己的维权通过,电子商务行业才有可能健康发展,否则,只会形成像天猫这样的独立王国,法律和消费者都将会继续无可奈何!(网友观点,不代表人民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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