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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晚报12月25日讯前不久,孙伟开车为所在商店送货,途中肇事将路人撞伤。事后,孙伟及商店老板刘军被双双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判决刘军赔偿伤者大约5万元。
市民刘军在我市经营一家建材商店,孙伟是其雇员。前不久,孙伟驾驶该建材商店的卡车,为客户送货,转弯时,将行人赵刚撞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孙伟负事故全部责任,赵刚不负事故责任。事后,赵刚将孙伟及刘军双双告上法庭,索要医疗费、误工费等。香坊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判决,刘军赔偿伤者大约5万元。
雇员在为商店送货途中肇事,为什么商店老板承担赔偿责任呢?黑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可超告诉记者说,孙伟系刘军雇用的司机,事故发生时孙伟的驾驶行为系职务行为,故孙伟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刘军应承担赔偿责任。
以往发生类似纠纷后,雇主雇员往往就赔偿问题互相推诿,导致伤者索赔遇阻,为此,国家出台相关法规,雇员在雇用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主在赔偿伤者后,如果雇员有过错,雇主可向雇员追偿。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