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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012-06-06 13:53:35 来源:中国日报河南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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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记者从河南省汝州市地矿局获悉,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政府文件精神,汝州市政府于近日下发《关于贯彻落实豫政〔2012〕28号文件精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成为指导该市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意见》指出,地质灾害防治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明确地方政府的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做到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运用监测预警、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等多种手段,有效规避地质灾害风险;坚持专群结合、群测群防,充分发挥专业监测机构作用,紧紧依靠广大基层群众全面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持“谁引发、谁治理”,对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明确防灾责任主体,落实防范治理责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

文件明确指出,到2020年汝州市要全面建成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防治和应急“四大体系”, 基本消除或减轻中型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威胁,使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明显减少。主要工作任务为五项:加强调查监测预报预警,夯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基础;严格城镇规划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有效规避地质灾害风险;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提高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水平;建立健全保障机制,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

该市要求,各乡镇、街道和地矿、住房城乡建设、气象、教体、水利、交通运输、林业、旅游等有关部门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市政府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乡镇、街道和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本部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完善逐级负责制,确保防治责任和措施层层落到实处。对在地质灾害防范和处置中玩忽职守,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行政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来源:中国日报河南记者站(记者 张雷龙 通讯员 桂焱炜 陈亚强)编辑:于姝楠

编辑:于姝楠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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