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河南省省长郭庚茂在全省经济运行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明确提出,全省上下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全面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落实。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项制度的合并实施标志着千百年来“老有所养”的重大民生工程在河南进入了实质性实施阶段。
从2009年,国家开始实施新农保试点到今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确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险体系,河南的社会保障事业得到了全省人民的高度关注和积极响应。
数据显示,目前河南累计计算新纳入的58个县(市、区)新农保试点,98个县(市、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使全省的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市、区)分别达到了101个和98个。至今年5月底,参加新农保人数达到了1485.25万人,参保率90.30%,累计征缴基金22.28亿元。
7月26日,在河南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启动暨新农保经验交流会上,河南提出到2012年将基本实现农村、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为此,河南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及《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18号),结合省情还专门下发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
城乡养老 基本原则
意见要求,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一是从城乡居民的实际情况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和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城乡居民普遍参保;四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属地管理。
城乡养老 目标任务
将建立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或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相结合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城乡居民老年基本生活。按照国家统一部署, 2012年基本实现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