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权力渐入迷狂
事实上,早在1993年,王庆海在任职安阳市郊区副区长期间,就初染贪贿。据办案人员介绍:王庆海与安阳市某集团公司董事长交往密切,便为该公司在办理液化气加气站审批手续、房地产开发、燃气公司的铁路专用线、银行贷款及开发房地产配套费的缴纳方面提供了诸多方便。在此二人“友情”维持的15年里,该公司董事长先后多次送给王庆海共计207万元以表谢意。
如此数额,与王庆海“操盘”郑东新区发展收受的“黑金”数额相比,可谓小巫见大巫。
2005年下半年,王庆海收受了河南某房地产公司提供的面积225.31平方米、价值95万元住房一套之后,他即为该公司办理顺驰第一大街项目用地、规划、建设等手续提供帮助。这是办案人员掌握王庆海在郑州的第一笔受贿。
案情显示,王庆海自此开始贩卖手中权力,渐入迷狂。
2006年11月,王庆海收受河南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送来的300万元,帮助该公司将耕地变更为建设用地。
同月,王庆海收受河南省一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送来的50万元,为该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及改变土地用途提供帮助。
2006年底,王庆海收受郑州某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送来的200万元,为其取得郑州市管城区十里铺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提供帮助。
在郑州主政一年,就获得如此“回报”,王庆海兴奋又担心,惧怕东窗事发。
2007年初,王庆海收受郑州一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某送来的50万元,为该公司在双河湾小区项目拆迁提供帮助。为了制造有借有还的假象,2007年10月,王某退还给王永光5万元。
2007年至2008年,王庆海3次收受河南一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雷某送的人民币120万元、港币20万元,他故伎重演,在2008年春节前后退给雷某人民币15万元。
2007年11月,在河南某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斡旋下,王庆海收受该公司房产15间,建筑面积857.45平米,总价值39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