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1日从海南省三亚市相关部门获悉,在前期整顿的基础上,对手续不完善的家庭旅馆,三亚将限定其在9月30日前补办完毕相关消防安全手续,否则一律取缔。对在违章建筑内设置的家庭旅馆,不能提供建筑房产证明等合法性证明材料的,将依法予以拆除。
据最新统计,三亚市共有家庭旅馆739家,其中办理开业前安全检查合格证仅278家,未办理开业前安全检查合格证的多达461家。
三亚市有关部门决定,对于《海南经济特区旅馆业管理规定》颁布实施前已投入经营使用、利用自建房改建的30间客房以下,使用面积小于1000平方米的单体式家庭旅馆,限定其在9月30日前补办完毕相关消防安全手续;利用自建房改造的客房数为30间以上的旅馆,在依法向规划部门申请建筑变性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申办消防行政许可手续。
无法办理消防行政审批手续的家庭旅馆,将依法纳入重点整治范围,通报工商、公安部门依法取缔。对存在严重火灾隐患且拒不整改的,依照相关规定,将对责任人采取行政拘留措施。
同时,根据三亚市政府“住宅小区内原则上不得经营家庭旅馆”的精神和《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无论是新申报的附设式家庭旅馆,还是原已取得消防行政审批手续需办理工商年审手续的家庭旅馆,均要求家庭旅馆经营者提供所在建筑物所有业主、物业管理单位及业主委员会同意的书面证明,否则一律不予以审批或年审通过,同时函告公安、工商等部门依法取缔。
对存在于违章建筑内的家庭旅馆,不能提供建筑房产证明等合法性证明材料的,一律函告综合执法部门依法纳入“铁锤行动”予以拆除。同时,张挂“消防不达标警示牌”警醒旅客,并函告市旅游委等相关职能部门,营造清理整顿工作的高压态势。(记者王红卫通讯员王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