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金陷阱
一众受害人
为何没能察觉
“这么多钱,她到底弄哪去了,法院应该查清楚。”庭审中,旁听该案的受害人朱某一脸忧郁地提出自己的疑问,而跟她持有同样疑问的,还有其他受害人。
朱某告诉记者,她的孩子与米某的孩子是同学,认识米某后,对方给她的感觉比较朴实,是做事的人。而且,米某经手的资金那么多,可从来没见她买过奢饰品,也很少有高消费。其他家长借钱给米某,也总能按时拿到高额利息,于是才开始借钱给她的。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借出款项最多的邓某,共借款给米某594万多元,1年时间内,她共计获取“利息”148万多元。如此高额的回报,给人的感觉无疑是天上确实掉了块大“馅饼”。至于米某投资的是啥项目,能有如此高的回报,邓某表示,她确实不是很清楚,因为她如期拿到了高额利息,自然相信米某确有能力赚钱。然而,正是这种侥幸心理,最终让10位债权人落入了米某的吸金陷阱。
延伸阅读合法民间借贷
受法律保护
民间借贷是相对于银行借贷而言的一种非正规金融方式,是指出于满足生产或生活的需要而在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借贷行为,其中既包括合法的民间借贷,也包括国家不予承认的非金融企业间的借贷,还包括地下钱庄、合会等各种形式的民间借贷行为。民间借贷是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与非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之间的资金融通方式,是民间资本进行投资的一个重要渠道。民间借贷利弊兼具,具有便捷、高效以及优化资源配置等正规金融所难以具备的优势,同时也具有弱化国家金融宏观调控、容易引发经济纠纷和扰乱金融秩序等弊端,因此,需要法律对其予以合理的规制,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尽量避免出现破坏我国金融秩序的不良后果。
在市场经济发展的现阶段,以及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民间借贷的合法存在与健康发展,相对于法制与政策的完善,更有赖于立法者与政策制定者在对社会发展进行深刻认识与分析后对民间借贷行为价值观念的转变。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相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