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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社会和谐家庭论坛暨第九届全国家庭问题学术研讨会在穗举行
2011-07-09 18:13:22      来源:李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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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三:丧偶后再婚更容易分手

在再婚家庭中究竟是丧偶后再婚的家庭比较稳定,还是离异后再婚的家庭稳定?徐安琪提出,丧偶后再婚者更容易对现配偶不满、失望,而无论分手念头还是最终离婚可能性的概率都更大,尤其是再婚女性;离异后再婚者较少有再次与配偶分手的想法和行动,这或许是因为社会对多次离婚者有更负面的评价,这使他们即使再婚生活不尽如人意也不敢轻易再分手,但也可能是因为离异者与前夫/妻感情破裂,有的甚至怨恨不已,于是,他们往往更珍惜目前的婚姻,愿意采取更积极的方式与再婚对象进行协调适应。

观点四:儒家文化影响婆媳关系

无论在中国,还是在西方,婆媳关系都是最微妙和最难处理的家庭关系。然而,很显然,中国社会的婆媳冲突现象比西方要多得多,中国人对婆媳问题的关注自然也比西方多得多。

而在西方,婆媳冲突却很少出现在文学作品乃至社会现象中,原因何在?来自爱尔兰国立大学科克学院的程晨、秦博在研讨会上提出,众所周知,西方的家庭是以夫妻为主轴的独立结构,婆婆与媳妇之间的联系并不似中国婆媳那样密切,独立家庭结构使得家庭边界比较明确,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更加分明,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婆媳之间的利益冲突。相比之下,在中国宗法制的大家族中,家庭成员之间更容易产生摩擦和纠纷,这也是婆媳矛盾的重要来源之一。

上述两作者认为,基督教和儒家对婆媳关系有着不同的定位,必然引导着中西方人们在处理婆媳关系时采取不同的方式。基督教将夫妻比喻为骨肉,而在中国,骨肉通常被用来形容父母和子女。中国传统文化常常认为,妻子是可以替换的,母亲却是唯一的,也就是说,在中国传统观念中,最亲密的人始终是由血缘联系起来的父母和子女,而媳妇只不过是外人而已,并且,在儒家制定的人伦规范中,夫妻关系被放在了最末端。结婚一词,西方只有一个说法,就是marry,而中国则有“嫁”和“娶”,媳妇“进门”更是中国独有的说法。这就意味着,婚姻并不是两口子组建一个新的家庭,而是女人加入到男人的家族中来,而并非西方的男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结合”。这就造成了媳妇地位的边缘化。

儒家的家庭观注重人伦等级秩序,基本的一条是以长幼尊卑,不可逾越,因而婆婆对媳妇有绝对的权威,而媳妇除了孝顺之外,还须绝对的服从。

在大家庭中朝夕相处更容易产生摩擦,加上夫妻关系的疏离,使得在婆媳发生矛盾的时候,男人的感情更容易倾向于自己的母亲,而不是那个作为“外人”的妻子。这不仅仅是因为单纯的“愚孝”产生的后果,而是一种近乎本能的对于“骨肉”情感的维护。

而一方面《圣经》教义并不看重婆媳关系,婆媳之间是独立的,另一方面,《圣经》也指出婆媳之间的相处之道,就是互相尊重。而在中国,“孝”无疑被摆到了不可动摇的地位,不仅如此,儒家认为在婚姻中,“情”不是最重要的,占主导地位的应该是“义”:“夫妇之道,有义则合,无义则离”。夫妇双方不但要尽义务,还要顾及其他社会关系。在古代,娶妻主要是为侍奉父母以及传子嗣。因此,如果在这两点上有所冲突,即使夫妻感情再深,也是要“义绝”而去的。

作者认为,我们无需计较夫妻关系视为“骨肉”和将母子视为“骨肉”孰优孰劣,我们也无需辩论独立家庭结构和大家族结构哪个更健康,我们更无需得出基督教比儒家思想先进的结论。中西方不同的家庭生活方式和观念,有着不同的历史文化背景,经过几千年的浸润,都有着彼此的合理性和适用性。

然而,通过基督教和儒家婆媳观的对比,还是得到了一些有益的启示:良好的关系是建立在相互平等和尊重的基础上的,每个家庭成员都要意识到彼此有着共同的维护家庭和谐的责任。无论是四世同堂还是二人世界,都应该平等尊重地对待他人,用心经营,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婆媳冲突乃至其它的家庭问题。

来源:中国日报广东记者站(记者 李文芳)编辑:张少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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