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中国移动广东公司原副总经理郑川涉嫌受贿一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据检察机关指控,郑川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现金人民币450万元。此前,包括广东移动广州分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李欣泽在内,广东移动多名高管涉嫌贪腐被查并受审。
郑川,1965年生,研究生学历。2013年10月12日被逮捕。
起诉书显示,2003年至2008年期间,郑川利用其担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在同案人林广善承接该公司基站配套土建、服务厅装修、机楼装修等工程项目过程中,为林广善提供帮助。2012年12月初、12月底、2013年1月底郑川通过其外甥江某华3次收受林广善贿送的现金人民币150万、100万、200万元,合计人民币450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郑川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无视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贿赂,数额特别巨大,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郑川对起诉书提出诸多异议,法庭没有当庭宣判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