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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城管委成立3年落马27人 涉贿金额近千万元

2012-08-21 15:07:47 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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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公开媒体报道统计,自2009年9月广州大部制改革成立广州市城管委以来,广州市城管系统市、区、街道三级共有27人因腐败“落马”。其中,级别最高的是市城管委副主任张建国(副局级),广州12个区(县级市)中8个区城管系统皆有涉及,光是区城管分局主要领导就有5人(处级)。张建国更因是全国城管系统中因腐败“落马”的最高级别官员,引发全国关注。细数这27人,其中15人涉嫌包庇违法建设,11人涉案在保洁招投标领域,还有1人涉嫌为制贩假烟人员提供方便,涉案总金额近千万元。

案发之频繁,涉案范围之广、级别之高、数额之巨,皆为广州城管历史之最。有专家称,广州市城管系统面临成立以来最为严峻的腐败考问。

27人落马,涉贿金额近千万元

据已公开的媒体报道统计,自广州市城管委成立以来,该系统“落马”或受处分的27人中,上至市城管委副主任,下至街道城管执法队员。级别最高的是广州市城管委副主任张建国,此外,区城管局局长4人,区城管局调研员1人,区城管局科长、主任2人,街道执法中队长、教导员10人,区城管局科员(主任科员)2人,其余7人的身份、职位尚未披露。

全市12区市中,越秀、天河、海珠、荔湾、黄埔、白云、花都、番禺8个区城管系统皆有犯案。据部分已公开案情统计,这些“落马”人员涉及收受财物金额超过955万元。

“高官贪大头,小官贪小头”在城管系列腐败案中体现得尤为突出。其中,张建国因插手环卫设备采购和保洁招标,涉嫌收受贿赂人民币300多万元,数额居众人之首。白云区嘉禾街执法中队中队长伍金友用查控“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工作的职务便利,收受当地违建人员赠送的钱款5万元,在因违建牵出的受贿案中,算是数额最小的。其中也有1/3人数因失职、渎职被处分,没有查出受贿事实。

15人涉嫌包庇违建,基层频发

已公布案情显示,这些城管系统的腐败违法案件中,主要涉及环卫设备采购和环卫工程招标受贿、物业公司和保洁公司贿送、包庇违法建设等,其中涉及包庇违法建设的涉案人员最多。统计发现,这27名城管系统“落马”或受处分人员中,涉及包庇违法建设的就达15人之多,占总数一半有余,且多出于基层。

此外,今年以来因受贿受审的广州城管基层执法队长还有:原天河分局凤凰街中队队长林旭明、原番禺分局大石街中队队长李棣辉,原越秀分局广卫街中队队长王某国,原天河分局新塘中队队长孙建、原花都分局狮岭中队队长邱良等。

据消息人士透露,10月前,城管系统内或将有更多人员因包庇违建而“落马”。此前,广州市纪委梳理出的120个重点信访案中,涉及执法不公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问题,占排查总量的21.67%,居各类问题之首。当时,市纪委副书记张伟成介绍,此类案件主要反映在基层城管部门包庇辖内的违章建筑,特别是对群众多次投诉的违章建筑不及时处理或简单处理。

11人涉案保洁招标,牵连“一把手”

坊间以为,张建国案牵出多名区局“一把手”腐败问题。据知情人透露,广州保洁招标领域系列腐败案是从黄埔区“开了口子”。

今年2月初,黄埔区检察院反贪局收到区纪委移送的一条行贿犯罪线索,反映在2011年,李某通过向黄埔区城管局的领导干部大肆行贿而顺利中标。4月9日,市检察院在“三打两建”新闻通报会上通报,经营珠海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李某向黄埔区城管人员行贿50余万元,其中就包括黄埔区城管局原局长刘晓金。

据了解,2008年以来,黄埔区针对辖区内的市政道路保洁和公共厕所保洁,分别在2008年和2011年先后两次进行了招投标,逐步将城市管理公共保洁项目推向市场,而在这两次招投标过程中,都发生了贿赂犯罪行为。

“正是刘晓金(原黄埔区城管局长)案让市纪委注意到广州清洁服务领域出现的问题,便以此案为突破口在全市查清洁服务招标的问题。”该知情人士称。

在市纪委严密调查下,张建国等人的腐败行为迅速败露。6月1日,市纪委正式披露,经查,2009年1月至2012年1月,张建国任市环卫局副局长、市城管委副主任期间,利用分管环境卫生管理、计划财务工作的职务便利,涉嫌收受贿赂人民币300多万元。同时,该案还牵出天河区、海珠区、越秀区、花都区另外6人涉嫌受贿案。原越秀区城管局长黄桂芳授意儿子受贿174万元,案由是插手保洁招标。原海珠区城管局长吴美庭帮物管公司承接保洁工程涉嫌受贿33.8万元。原天河区城管局长曾伟宇“落马”也涉及此领域。

“保洁招标”拉下了一个市城管委副主任,4个中心区城管分局“一把手”。

城管犯案记录(部分)

广州市城管委原副主任张建国,在2009年1月至2012年1月间,利用分管环境卫生管理、计划财务工作的职务便利,涉嫌收受贿赂300多万元。(1人)

越秀区城管局原局长黄桂芳,授意儿子黄全成收受广州市某物业清洁有限公司贿送的174万元。此外,还收受广州市某公司总经理吴某贿送的购物卡面值共计人民币31000元、现金共计人民币7000元。(1人)

海珠区城管局原局长吴美庭,在2009年2月至2012年4月期间,为广州两家物管公司中标承接道路保洁服务项目和支付工程进度款提供帮助,涉嫌从中收受有关公司负责人贿款33.8万元。(1人)

今年6月1日,广州市纪委通报,张建国案还牵涉出天河区城管局局长曾伟宇等4人,因插手环卫设备采购和环卫工程招标收受贿赂一案。目前案件细节还未公布。(4人)

黄埔区城管局原局长刘晓金、区城管局调研员刘配杰、区城管局业务科长田某、区城管局办公室主任孔某正等,在2008年9月至2012年春节期间,收取物业公司、保洁公司贿送的好处费及过节费等,共计过百万元。(4人)

今年6月1日,广州市纪委通报,原白云区城管执法局太和镇执法中队中队长王宝林、教导员周永光,原嘉禾街执法中队中队长伍金友,原均禾街执法中队队员胡有亮,涉嫌利用查控“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工作的职务便利,各自多次收受当地违法建设人员贿送的钱款人民币235万元、9万元、5万元、5.1万元。(4人)

原越秀区广卫街城管中队长王某国,在2007年至2012年间,不依法履行职责,分25次收受节费、好处费共91800元,并充当“保护伞”,放任其辖区内进行违法建设。(1人)

警钟“常鸣”

6月29日上午,广州市城管委主任李廷贵

就越秀区城管局局长黄桂芳通过儿子收受贿赂一事,告诫600多位城管干部,要严格教育子女,“多约束、常提醒”,决不能怂恿和放纵子女打着自己的旗号干违法违纪的事。

7月10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万庆良

在全市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动员部署大会上,特别提到在主席台就坐的广州市纪委书记王晓玲,并称“现在我们请纪委书记、监察局长出席,就是为了加强监督工作,落实一把手的责任”。

7月16日下午,广州市市长陈建华

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强调:“垃圾分类处理,社会关注度极高,绝对不能出现腐败问题。”这是广州城管系列腐败案曝光后,广州市主要领导在城管廉政建设方面首次明确表态。

7月31日,广州市副市长谢晓丹

出席广州城管系统百日教育整顿千人动员大会,会议提出,对城管执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吃拿卡要、收受贿赂、接受吃请等问题进行整肃查处,通过教育整顿,不断提升文明清廉的城管形象。

保洁招标乱象

“‘窝案’并没有发生在一个‘窝’,而是不同的人栽在了不同的‘窝’里。这说明,城管在保洁招标领域的腐败案并非个案。”广州市环卫行业协会秘书长赵东平痛心地说,“出问题是必然,不出问题才是偶然。广州清洁卫生服务领域市场化后,存在共性的弊端。”

“市场化过程中很多事情已经成为潜规则,而且到了‘公开的秘密’的程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保洁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潜规则”存在最多的地方就是招投标的过程中。

乱象一:评标标准“量体裁衣”

“就拿垃圾桶招标来说,制定标书标准时,提出某个地方要多伸出一个角,某处要多留一个缺口,这些细节的标准根本不影响使用。为什么?这会使一大批企业因此失去了投标资格。”一位保洁业内人士揭秘说,“我国垃圾桶的外观、尺寸、样式、结构都是有标准的,厂家做的都是一样。但在招标的时候,有人在一些细枝末节的地方做手脚,修改标准,相当于为某个企业‘量身定做’。”更为极端的状况是,标的标准由企业提供初稿,业主单位稍作修改就开始发包了,制定标准的企业自然“坐等”中标。

乱象二:标段范围随意更改

除了招标标准的“量体裁衣”,标段大小也可以根据企业要求来“定制”。该保洁业内人士向记者报料,越秀区内的保洁项目2010年面临新一轮招标。一次公厕招标过程中,原来2个面积差不多的标段被人为改成1个标段面积特别大、另1个标段面积特别小。该区某次城区市政道路保洁招标中,原来的6个标段被打散后重组为4个标段,其中1个面积特别大。

“获得公厕大标段和城区保洁最大标段的是同一 家 企业。”据其透 露 ,此事闹出了很 大 的风波,甚至有没有中标的保洁公司集体上访。而越秀区原城管局局长黄桂芳涉案正跟此有关。

“为什么那么多‘一把手’落马?因为保洁招标的决定权控制在少数人手里。”赵东平认为,市、区、街道主要领导在招投标问题上的权力过于集中,“老实说,我们一些保洁企业的老板非常害怕领导换人、干部调整”。

乱象三:参评企业控制评委

“围标,招标回扣,串通评委,招标代理,简直可以实现‘一条龙’,有一个企业手上控制了30多个评委。”该保洁业内人士称,“有些企业非常神通广大,从主管部门到评委,把其中的各环节都连在了一起,形成了一条线。只要企业中标,就一定会有好处。”他称,这在行内几乎是公开的秘密。

防乱三策

第三方制定招标标准

“招标准入门槛和标准都掌握在少数人手中,这个情况必须改变。”广州市环卫行业协会秘书长赵东平建议,保洁招标的标准和准入条件由第三方制定,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任何业主在招投标过程中对标准有任何变化,必须做出合理说明。“第三方”可以是行业协会,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标准可以全行业大讨论,欢迎政府部门也加入”。“哪个业主在哪一次的招标活动中,对于这个招标标准有变动的话,必须解释,这样以防止‘量体裁衣’出现”。

招标文件备案

广州市政道路分市、区(县级市)两级,分别由两级城管部门负责卫生保洁服务。“区(县级市)一级在招标的过程中,市城管部门无法直接监管,这就可能导致区(县级市)一级自己监管自己的情况出现。”赵东平还建议,只要是政府财政支付的招标项目,标书、投标文件等都需要到市城管委、市纪委备案,接受随机抽查。

中标企业花钱要审计

赵东平说,清洁服务项目应进行全程审计,“从招投标开始,到最后每分钱的使用情况,都要放在明面上。偷税漏税的问题、克扣工人的问题、吃空饷的问题、行贿受贿的问题都可以在审计过程中曝光。”

论腐探因

王贵秀

(中共中央党校教授,博导)

城管权力过于集中

监督不够

对于广州城管系统腐败问题,王贵秀从权力体制层面分析表示,权力集中到一个部门,什么都管,才会导致权力监督不够,滋生腐败。

“要限制腐败等问题,关键是监督,而监督的前提是分权,权力划分清晰才会有制约。”王贵秀认为,一个部门集中权力,什么都管就什么都管不好,把权力划分清晰才会形成相互制约,才能从根本解决问题。

徐湘林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

自由裁量权

要尽量减少

“城管腐败案频发,不一定与权力过大直接相关。”徐湘林认为,一方面自由裁量权是街头执法必须的,但一定要将自由裁量权尽量减少,达到最低限度,减少腐败滋生的土壤;另一方面,无论是处罚权还是招标权,一定要在制度上规范,建立透明的公开制度,并且加强宣传,令其为社会所熟知,同时鼓励社会百姓去监督权力的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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