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福建省“十二五”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专项规划》出台,福建将鼓励外资投向十大重点发展区域。
据悉,“十二五”期间,福建将重点引进一批技术密集、产业链配套的龙头型和基地型外资项目;鼓励跨国公司在闽设立地区总部、配套基地、采购中心、物流中心、营运中心和研发中心;鼓励外资投向平潭综合实验区、环三都澳、闽江口、湄洲湾、泉州湾、厦门湾、古雷—南太武新区、武夷新区、三明生态工贸区、龙岩产业集中区等十大重点发展区域。
福建利用外资省级重点招商项目筛选方向,主要包括先进制造业(信息、石化、机械等项目)、现代服务业(现代物流、科技研发、文化、教育、医疗、旅游等项目)、现代农业(农产品深加工、水产养殖等项目)、现代化基础设施(港口码头、铁路、高速公路、垃圾处理等城市公用设施项目)。
据了解,“十二五”期间,福建年均实际利用外资,按可比口径不低于80亿美元;全省借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累计达到2亿美元以上;全省对外直接投资中方实际投资额超过12亿美元。
相关新闻>>>
福建将大力支持本地企业境外上市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7月8日讯(记者 薛辉 实习生杨鹏程)福建将鼓励有条件的本省企业采取项目融资、股权投资、企业并购等多种方式发展与境外大企业的战略合作,支持符合条件的本地企业到境外上市和发行证券融资。日前,省政府印发《福建省“十二五”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专项规划》。“十二五”期间,福建将重点引进一批技术密集、产业链配套的龙头型和基地型外资项目。鼓励跨国公司在闽设立地区总部、配套基地、采购中心、物流中心、营运中心和研发中心,鼓励外资投向平潭综合实验区、环三都澳、闽江口、湄洲湾、泉州湾、厦门湾、古雷-南太武新区、武夷新区、三明生态工贸区、龙岩产业集中区等重点发展区域。
来源:东南网综合 编辑: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