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作协
挪用400万改造北戴河创作之家
【主要问题】
2007年,所属《中国作家》杂志社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签订合作协议,每年该市向《中国作家》杂志社提供280万元项目经费,用于鄂尔多斯文学奖奖金及评审等费用。该社在编报2010年预算时,未将上述280万元纳入预算。
2010年,中国作协未经财政部批准,将专项用于“中国文联大楼”改造的600万元预算中的439.91万元,调整用于北戴河创作之家维修改造等项目支出。
2010年,所属中国现代文学馆在“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部分活动经费,造成少计收入164.55万元,少计支出112.45万元。
2010年,所属中国现代文学馆、鲁迅文学院在购买空气洁净屏、健身器材等商品和服务中,使用不规范的发票入账118.65万元。其中,中国现代文学馆54.07万元,鲁迅文学院64.58万元。
【整改情况】
中国作协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要求各部门对具备整改条件的,立即整改;需要进一步研究落实的,排出时间表限期整改。审计期间,所属中国现代文学馆已对扩大项目支出范围和少计收支问题进行了整改。
来源:新京报 编辑: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