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
工程未招标食堂改建写字楼
【主要问题】
2005年5月,所属国资委建材机关服务中心在“食堂改扩建及南新楼加固改造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未按规定对工程设计、室内装修等基建项目内容招标,涉及合同金额1265.17万元,同时未经报批改变建设内容,将食堂及配套用房改建为写字楼。截至去年6月底,该项目已超计划投资916.68万元、扩大计划建设规模1616平方米。
2006年8月,该中心未对所属国资委建材烟台休养所的征迁补偿费4250万元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而是自行分配,其中1784.15万元在建材中心“其他应付款”科目挂账,截至审计时上述资产处置收入仍未上缴财政。
【整改情况】
国资委正在研究整改,对组织考察团组不合规问题,将严格执行出国费支出相关规定;对所属建材中心基建项目部分内容未进行招标、未经报批改变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超计划投资等问题,将补办有关手续,加强对工程项目质量的管理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