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局
耗费358.19万未经批准购房
【主要问题】
2008年至2009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未经批准购房支出358.19万元,其中:2008年使用自有资金购买12套商品房,房款及装修总价款251.22万元;2009年委托施工单位扩建办公楼,建筑面积361.23平方米,金额106.97万元。
2010年,知识产权局下发通知,要求中国专利奖申报评奖人必须附所属专利检索中心出具的查新检索报告,所属专利检索中心据此向申报评奖人收取查新检索费用37.75万元,作为单位经营服务性收入管理。
所属专利局要求申请加快审查的专利申请人提供检索报告,所属专利检索中心据此向有关专利申请人收取以加快审查为目的的检索费385.20万元,其中227.98万元用于支付专利审查员劳务费。
【整改情况】
对少计收入问题,知识产权局已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对挪用专项经费购买公务用车问题,已将原支出冲回,经费归还原资金渠道,待有关预算批复后再做处理。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