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想要的公示方式:
“收钱的时候能挨家挨户找业主,报账的时候难道不能送上门?”
赵林:
小区物业公布的那个账单,应该不算是真正的会计报表,完全可以做成让业主都看得懂的流水账形式,这样也方便业主们审核和监督。
如果是公布得细了,我希望一年能公布至少4次,最好是一个月公布一次,反正按照一般公司运营的制度,每个月都得盘账,把那个账给我们业主贴出来看看有何不可?如果是一年公开一次,且不说不好实时监督,就是看账也得看好几天,毕竟各种收支细目太多,那个公布出来的账估计得好几摞。
李晓琴(家住海淀清河,国企职工):
我觉得物业公开账单的模式应该更加方便业主审核,应该结合多种途径。首先就是公告、张贴的形式,在小区业主论坛上也贴上,省得贴到公告栏一天就给撕下去了,根本就没几个人看到。我听说还有些物业根本连张贴这道程序都省了,就放在他们物业办公室里,号称业主可以去查询,这样很多业主就根本不知道还有这回事,物业实际上就是在规避责任。
另外,我想重点推荐的是,应该要求物业公司将公开的账单送达到每个业主家中,收费的时候,物业都能挨家挨户地找到业主,报账的时候,您怎么就不能让我们每一家都见着?如果想节省资源、低碳也行,不用都打印出来,每个业主都给他们留个邮箱,您到时发到业主邮箱里,我自己打印就行。这样,每次的账单,业主都能留存,也方便对比、查验,看看每年的收支变化,对物业工作的质量、服务标准和服务费用的变化更加清楚。这么做,其实也并没有给物业增加太多的工作量,我希望管理部门能对此做出明确规范,不要让物业公司在这上面偷懒、钻空子。
批注
自2010年正式施行的《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市住建委工作人员具体解释说,如果物业公司在不起眼的地方公示,也是违规。
我们想要的公示保障:
“给业主寻找第三方审计的法律权利”
连艳(家住通州,北京市律协物业管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东城区物业管理纠纷首席律师调解员,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我们小区业委会刚刚成立,应该正在跟物业洽谈准备签合同,这个时候物业还没有公开账单,可以理解,毕竟物业还没有取得我们小区的服务资格。当然,从我个人角度来看,只要物业实际上已经提供了服务,就应该按时公布账单方便业主查询和监督。
这段时间,住建委还有很多物业公司都在办班学习晒账单的规定,我也接到了很多讲课的预约。我觉得物业公司尤其是那些涉及几十个小区的物业公司非常重视这个事情,这是件好事,之前业主和物业之间的矛盾,很多都是因为互相猜疑而造成,只要公开谈,就会建立诚信,将来的矛盾会逐渐消解。我之前曾经参与过几个物业管理纠纷的调解,这几天很多业主给我打电话,说是物业账单公开后,他们也进行了核查,并没有太多意见。
我注意到按照目前的规定,如果对物业账单有怀疑,业主确实有权让业委会查账,还可以向住建委举报,这些救济渠道是存在的,但是缺乏审计制度。涉及公共管理的公司,按道理应该有一个专业的第三方评估机构来进行监督和审计,在物业晒账单的同时,应该把这个审计报告同时公示,而现在的规定中缺少这个环节。
要知道业主包括业委会,多数人并没有会计、审计的专业知识,对于物业公示的账目,恐怕很难及时、准确地发现其中的漏洞,由专业审计来做这个第三方的审查是非常必要而且关键的。而目前的规定却没有明确对物业公司的年审监督制度。这恐怕是一个漏洞,应该给予关注和弥补。
批注
自2010年正式施行的《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规定,业主提出质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答复。业主共同决定或者业主委员会要求对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予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