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瞒报危险品 航空货物自燃圆通韵达遭罚

2012-11-26 11:12:04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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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末,针对今年10月22日南航发生的航班货物燃烧事件,中国航空运输协会(简称“中航协”)开出了罚单。包括韵达、圆通在内的4家公司被取消了二类航空货运代理资格。

四家公司被贴罚单

据了解,10月22日,南航CZ6524航班在大连落地后发生了货物燃烧事件。经大连机场公安分局调查,认定此次货物着火原因为包裹内耐风火柴(属禁运危险品)自燃引起。

记者昨天从中航协获悉,“10·22”货物燃烧事件发生后,民航局对事件进行了相关调查,认定这是一起相关责任人涉嫌故意将危险品谎报为普通货物进行航空运输的严重事件。中航协于10月29日紧急对涉及货运操作的上海韵达货运有限公司、上海汇行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上海启昊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进行停业整顿,通告各航空公司暂不承运上述3家公司交运的货物。

而在中航协的进一步调查中,发现在上述事件中,有两宗含有锂电池物品的货物实际托运人为上海圆通速递有限公司。因此,包括上述3家公司及圆通都被取消了二类航空货运代理资格。

据了解,二类航空货运代理资格是指经营国内航线(除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航线外)的民用航空货物运输销售代理资格,资格认可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

中航协全行业整顿

中航协方面昨天告诉记者,这4家被处罚的企业有严重违规行为。其中,韵达公司未认真履行销售代理企业职责,在收取货物时未按规定开包核对货物和货单品名,致使危险品夹带在普通货物中,最终引起自燃,对事件负有主要责任;汇行公司未认真履行销售代理企业职责,在转交环节中未按要求对货物进行安全检查,对事件负有重要责任;启昊公司作为托运人,实施了以非危险品品名托运危险品的行为,造成了禁运危险品作为普通货物进入航空运输的严重后果;圆通公司未对其托运的货物按照操作规程验货、分类,导致谎报为普通货物的危险品交运航空公司,严重影响了飞行安全。

昨天,中航协市场监管办主任侯树杰告诉记者,目前中航协已经开始对行业进行安全整顿,为期两个月,到明年1月份结束。在此期间,将暂停航空运输代理资格认证,并强制对行业从业人员进行危险品基础知识培训。

侯树杰表示,此次整顿专门针对航空货运代理企业,不仅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同时督促企业自查自纠。据了解,中航协还将建立货运代理安全审计制度,逐步实现对代理公司的分类按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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