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京港澳高速京石段为例,作为北京市首条收费公路,其总造价10.15亿元,至2004年12月,已累计收费17亿余元,偿还贷款等款项后剩余近6亿元。而在1999年12月,京港澳高速京石段的经营权被授予首发公司,经营期限30年,至2029年。如此一来,京港澳高速京石段总收费期限达到42年。按2005年收费水平测算,京港澳高速京石段累计可收93亿元。
赵仑指出,京港澳高速京石段是一条政府还贷路,收费期限为15年,后来一纸协议转给首发公司后又延长30年。“这种做法有违相关法律规定。”据记者了解,事实上,京津塘高速公路、京通快速路等项目也存在此类问题。
一个爹娘养多个孩子
“捆绑制”助推超期收费
赵仑表示,首都机场高速于1993年建成通车,现在收费站上写的收费年限却是“1997年4月15日起至2027年4月14日”。而京港澳高速京石段从1987年便已开始收费,如今的收费年限也变成了“2001年1月至2029年12月”。赵仑表示,路还是那条政府贷款修的路,收费权转让给首发等公司后,收费年限却一下子从15年增到了30年。
对此,记者致电北京市路政局,其工作人员称,“自还清贷款之后,机场高速和京港澳高速京石段不归路政局管辖,其相关情况并不了解。”
一位发改委研究员说,北京市现在的道路收费实行“捆绑制”,即交通部门负责所有的道路建设,其资金都有统一出处。他指出,“一个爹娘养多个孩子”,一些收费公路的资金,被用于整个城市的其他交通管网建设,因此即便超期收费,也存在合理之处。“如果不是这样,超期收费的情况早就不让干了,因为这是违法的。有了机场高速等这样的收入保证,其他道路的修建就能顺利从银行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