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长该如何行使权力?
对于此次南航“拒载”事件,双方各执一词,公众舆论对当事双方也均持不少争议。但一个无可争议的事实是:乘客买了票、办理了登机手续、通过了层层安检,从事后双方的表述看在登机后也没有明显的危及安全的言行,却被带离飞机,并被拒绝再次登机。这其中,下达“逐客令”的机长之行为,是各方关注的焦点。
中山大学公共行政管理学院副院长肖滨说,对机长的评判凸显出机长权力如何行使的问题。飞机作为一种特殊的交通工具,对其风险判断不是一般乘务员和乘客所能作出的,机长在机舱内中扮演着“船长”“法官”等重要角色,发挥着保障安全的重要作用,理应从法律和制度上对其赋予较高的权力与责任,并对其权威性给予充分的尊重。
但机长的权力不能成为随心所欲的宣泄工具。“在此事件中,从旅客反映的基本情况来看,机长对旅客不遵守规则的行为反应过度了,旅客在已按要求坐回座位后,实际上已对飞行安全不再构成威胁,机长却仍然动用报警的权力,把旅客赶下飞机,则有滥用职权之嫌。如果机长权力无限膨胀,那么旅客的乘机权益则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因为机长动辄就会以保障安全为由,把旅客赶下飞机。”肖滨说。
来源:新华网 编辑:段若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