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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顾客超市内调包买雨衣 遭超市方毒打近3小时
2011-04-29 09:30:05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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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回应:

可能是言语起冲突,打人是员工个人行为

记者随后来到被投诉的这家联华超市。一位自称负责处理此事的人告诉记者,当天下午三点多,女营业员发现雨批被调包后,便问了在雨批销售区域值勤的同事,顾客的行为是故意的还是无意的,得到的答复是故意的。于是,营业员就“带着”顾客去三楼办公室协调解决。

由于女营业员一时间不知如何处理,负责人又不在,女营业员就叫了一名男员工一起帮忙处理。“后来不知道怎么回事,可能是有些言语冲突,男员工就打了顾客。”

这位负责人表示,打人的细节他并不知情,不过打人完全是员工的个人行为,但是动手打人肯定是不对的。至于打人的员工,该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已经在处理了。

警方说法:

打人事实与徐女士所述没有太大出入

随后记者从横林派出所了解到,打人的男子确实是超市的一名员工,目前正在接受警方调查。据负责处理此事的马警长介绍,他们了解下来,该超市时常出现小偷小摸的情况,超市方对此也比较头疼。当天发现徐女士的行为后,打人的男员工就认定她是一个小偷,想到了“杀一儆百”,于是下了重手,以为这传出去,今后就“超市无贼”了。

“现在被扣的金耳环作为物证,还在我们这里。”马警长告诉记者,目前,就了解的情况而言,打人事实与徐女士所述没有太大出入,至于用铁棍打人一说,打人者辩称用的是木棍。不过,徐女士称自己没有调包雨批与来派出所做口供时是有出入的。“当天报案做口供时,徐女士承认是想贪小便宜,将20元的雨批装进13元的雨批袋中。”马警长如是说。

警方表示,他们将依法处理打人者,等伤者出院后,他们将根据伤者意愿,对打人者做进一步处理。

随后,记者采访了江苏常辉律师事务所的白翼律师,白律师表示,如徐女士这样的情况,可分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两块来判定。“从民事责任上来说,打人导致人身伤害的,对伤者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要做出赔偿。”白律师说,民事责任是必定要承担的。至于刑事责任,“具体处罚还要根据公安机关的鉴定来做最后判定。”

来源:扬子晚报 编辑:冯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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