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评:
对于房地产发展及调控,可以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有观点认为房地产业是保证中国GDP两位数增长的决定因素,是支撑中国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因为与房地产有前向关联的有23个产业,其中关系密切的有8个产业,金融与金融保险业占比较大,达50%,后向关联的有36个产行业,关系密切的有10个,建筑业和非金属矿物制造业占比79%,可见房地产产业对经济增长的作用巨大。但也有观点认为,我国房地产出现泡沫,对未来经济发展危害极大,特别是引证日本出现房地产泡沫,导致过去的20年银行的不良资产巨大,我国要防止走日本的老路,重蹈其覆辙,因此质疑房地产也成为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这是从理论层面上讲。从现实生活中讲,由于房价的急剧上涨,老百姓买不起房子,社会上对此多有微词,抱怨声不断。加上我国收入分配差距拉大,一些人投机投资买房,一些人则无房住,直接引起社会矛盾,所以房地产问题是急需解决的问题。
因此,我国借鉴新加玻等国的经验,大力发展住房保障,在“十一五”期间建起了1000万套保障房以后,宣布在“十二五”建3600万套住房保障房,以增加对低收入阶层的市场供应,这就是陈教授所说的加法。陈教授谈到在做加法时政府发挥了积极作用,政府至少要提供建设用地,将来政府土地出让金的地方财政收入将会用于保障房的供应,但是按照经济学的逻辑,容易产生市场对私人投资商品房的挤出效应,这点特别要注意,要发挥两个方面的积极性,不能矫枉过正,不能顾此失彼。陈教授提到的“减”、“调”“管”,通过限购令减少房子的需求;扩大90平方米的普通住宅供应,调整供应结构;通过管住“屯地不建”的清理,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我认为对当前的房地产政策进行了浓缩性的总结,点到存在问题的要害。他提出的房地产市场关键要做好加减法,我认为其观点是正确的。
陈教授提出,未来通过一系列政策的连续调控之后,住房发展的模式要逐步形成双轨制,或者是双体系供应模式。在商品房和保障房之间要形成合理的市场结构,同时通过一系列政策实施,要抑制、遏制投资性需求,让住房回归到它的居住属性,对存量房的市场地位要做更多的培育和提升,存量房市场的地位会随着市场的发展出现主次地位的换位,我觉得这也是对未来政策变化后的一个预测。在谈到未来房地产走向时,陈教授提出,居住郊区化会成为未来区域中心城市住房市场的基本趋势,这似乎也是国际经验和规律。
关于房地产产业调控对于商业银行的影响,我首先补充一个观点,那就是要建立中国的住房金融体系。现在大家把房地产金融与住房金融混为一谈,实际上,房地产可以划分为房产和地产,相应地,金融体系也可以划分为房地产金融和地产金融即土地金融,在房产金融中又可以划分住房金融和商业房产金融。如果从住房的准公共产品性质和社会属性出发,需要格外关注住房金融。所以今后要建立住房政策性和商业性金融相结合的体质。政府干预住房市场,为老百姓提供可以具有支付能力的住房,成为市场主导力量。我认为应建立政策性住房金融机构,实施住房公共政策,保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实践证明,凡是有住房金融体系的国家,大都能有效防止金融和房地产泡沫的产生。
因为商业银行中住房开发性贷款和按揭贷款占银行信贷资产比重较大,开发商依赖银行资金的现象比较严重。一旦资金链条出现问题,中小房地产开发商的资金就会出现问题,甚至出现倒闭等重新洗牌的结果。大的房地产企业也要变“占地为王”为“资金为王”,加大现金流的监测,才能度过难关。商业银行要做好压力测试,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陈教授提出的商业银行的决策者未来对于政策面、市场面的关注需要投入更多的时间和和更大的关注度,在房贷的放贷方面、在客户的结构调整方面都需要做相应的变化和调整,同时,随着存量房市场规模的扩大、市场地位的提升,以及保障性住房投资力度的加大,在存量房、保障房以及非住宅项目投资中,商业银行未来需要提高关注,这是可以拓展的增长点,也是很有道理的。
来源:黄河晚报 编辑:许银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