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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纳雍县规定干部不签拆迁协议停薪停职 2009-07-30 09:00
小县城“大改造” 在毕节,纳雍市政建设是最差的之一,这让建设局长“深以为耻”,他改造县城的规划,得到了县领导的支持 “不签协议者的名单,是开发商报到组织部去的。这不是由开发商决定我们的‘双停’吗?”林大琼说。 在她母亲签协议后,开发商宏鑫房地产公司向他们提供一份关于“解除家庭成员停薪的请求报告”,由他们递交组织部,以恢复工资。 纳雍县建设局局长张华对这种说法颇为无奈。 他承认“双停”做法容易引来“官商勾结的误会”,但他强调这是政府协调职能的体现。 由于他主持和推进了旧城改造和新城开发,毕节行署纪委和贵州省纪委都曾收到对他的举报,下来调查他。这名37岁的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对自己的家乡———纳雍县的城市建设,一直怀有很高的热情。 “纳雍县84万人,只有5万人住在县城,城镇化水平只有不到10%,离国家平均城镇化45%差太远了。”张华认为狭小的县城制约了城镇化速度,2.7平方千米的县城一方面要拓宽,另一方面对旧城改造,建能够容纳更多人的住宅楼。 目前的纳雍县城,中心区是排开的各色门面房,其中有一些木质房屋。稍远的自建住宅区很拥挤,过道一米宽。整个县城只有一个小广场,公共用地几乎为零。 纳雍县城面积和市政建设,都是毕节最差的之一。 张华认为这是建设局局长的耻辱。 2005年担任建设局副局长后,张华建议县领导通过引进开发商改进城市建设。他的建议一经提出,立刻得到支持。 张华主持下的“旧城改造、新区开发”工程颇为庞大:县城增加1平方千米的新区面积,2007年动工,三年完成;旧城12个拆迁改造、房地产开发项目,目前9个已动工建设;投资6千万的道路改造工程已基本完工。 在旧城改造工程中,宏鑫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晴川是第一位被招商引资进来的开发商。2004年底,刘晴川应时任县长、现任县委书记宫晓农的邀请,到纳雍考察,并最终达成了老城区新街一带10477平方米地块的改造协议,这是纳雍最繁华的商业区。 按宏鑫公司规划,将修一条步行街,该区的房子将统一为七层,一二层是商铺,上面五层为住宅。 之后,9家开发商先后进驻纳雍。分别承揽下了旧城改造和新城开发的项目。加上本地的3家,纳雍共有12家开发商在建设项目。 纳雍也因此被当地人称为“大工地”,随处可见拆迁和建设的景象。 补偿争议 纳雍县纪委副书记认为,部分居民尤其是干部、职工漫天要价,是阻碍拆迁的最重要原因 作为“大工地”的开发者之一,刘晴川到纳雍四年了。 四年过去,他的项目连一个平米都没有建设。 在取得拆迁许可证后,刘晴川就“陷入了泥潭”。 按他与县政府的协议,拆迁安置尽量采取“产权调换”方式,“门面换门面,住宅换住宅”,“一平米换一平米”。宏鑫公司则靠建成一楼二楼的商铺来补成本、获利润。 在新街附近,商铺价码一平米8000元以上,住宅则约1300元。 无论是建设局还是刘晴川,都认为这是一个甚为优惠的价码,“政府得政绩、开发商得利益、城市得改造、百姓得实惠。”刘晴川说,他曾颇看好这个项目。按规划,他的项目将在两年内完成。 两年过去,建设还没开始,事实上拆迁才完成一半。 (本文来源:新京报) “很多居民,尤其是干部、职工漫天要价是阻碍拆迁的最重要原因。”纳雍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胡丰华说。 对拆迁补偿方案较满意的多为“房改房”住户,他们都是一二十年前从单位买的宿舍房,旧而小。“以旧换新,补偿方案基本合理,也合情合法,就签了。”最早一批签协议的郭中正老人说。 那些不愿签约的,房屋多为自建房,许多都是独门独院。 刘刚的房子便是这种。院里摆了花,三楼楼顶搭有鸽棚,“住起来非常舒适,换到三楼的楼房去,差太远了。” 他的要求是“几层换几层”,自家住宅是3层,他要求换新楼的1到3层。因新楼一二层是铺面,这让刘晴川无法接受:“拿住宅换商铺,说不过去。而且这个口子一开,此前签约的人也会不愿意。” 记者查看了37名没签约住户的意见书,超过30户的要求与刘刚相似。 而对于那些原来经营商铺的人来说,一两年内不能营业只能拿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助,让他们也难以接受。 除了对补偿不满,一些拆迁户认为,旧城改造是领导的政绩工程。 “建那么多商铺和住房谁来买呢?”新街A区拒绝签约的一名拆迁户说,他在工商局工作多年,“就我个人对纳雍经济的了解,现有商业设施足够满足人们需要了。政府这么做完全是与民夺利。” 7月18日,纳雍当地逢集,商业中心的新街片区挤满了人,而新街南边刚建好的步行街,大部分商铺门可罗雀。 张华认为,这是因县城太小消费能力有限。随着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势必有大量人口涌入,“那时现有商业设施完全不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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