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720年开始,纹身正式作为对罪犯的惩罚,取代以前的刑罚——割除人的鼻子或者耳朵等。纹在罪犯身上的图案主要有两种:手臂上的环状纹身图案,或者是刻在额头上的文字。
这种处罚方式持续了150年,直到1870年由明治政府废除。在这150年间,这种处罚方式使社会上形成一个新的阶层,即有纹身的社会遗弃者。他们在社会上没有地位,无所适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