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正进入福利时代 国民共享经济增长的实惠
[ 2007-10-08 11:14 ]

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坚持走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自力更生、全面发展的扶贫道路,中国农村绝对贫困人口数量从2.5亿下降到2148万,减少了2.28亿多人,农村绝对贫困发生率由30%下降到2.3%,为全球反贫困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世界银行认为,如果没有中国的贡献,全球贫困人口将呈增加趋势。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要求。之后,一些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按照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陆续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截至2006年底,已有24个省区市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覆盖了1509万人。

2006年12月,国务院明确提出,要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2007年5月23日,由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今年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纳入保障范围,重点保障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等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居民。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实行属地管理,中央财政对财政困难地区给予适当补助。6月26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31个省区市都已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覆盖了2068万人。除了少数东部发达地区,一般地方都参照国家每年公布的贫困标准来制定。2006年的贫困标准是年人均纯收入683元,2007年是693元。目前,中西部地区农村年低保标准一般在600至800元之间,东部地区一般在1000至2000元之间。据民政部统计,截至2006年底,低保对象实际领到的低保金为月人均33.2元。随着农村低保制度的全面建立以及各级政府逐步加大投入,实际补助水平会逐步提高。

民政部副部长李立国表示,为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今年财政部已经安排了30亿元补助资金支持地方;地方财政的投入预计将会超过70亿元;把贫困农村居民全部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在今年年末有望实现。

全面推行农村低保,不仅在于能够让农村贫困人群有尊严地活着,更在于它向着缩小城乡差别、贫富差别,实现社会和谐,又接近了一步。这是一个令人振奋的开端。

企业养老金:连涨三年又三年

截至目前,我国企业退休人员有四千多万人,超过了西班牙全国总人口。如何让这一庞大的人群得到较好待遇,安度晚年?

在过去的三年(2005—2007),为解决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差距问题、不断改善退休人员生活水平,国家连年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2002年,全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均615元,2005年达到714元,而2007年达到963元。

但企业退休人员与机关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仍存在较大差距。去年年底,本刊2006年第45期发表《机关和企业的退休金为何相差3倍多》一文后,影响巨大,“企业养老金不公平”问题开始得到社会广泛关注。

今年8月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认为,尽管国家连续多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但目前这部分人员收入水平仍然较低。为进一步缓解收入差距的矛盾,国务院决定,2008—2010年连续三年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提高幅度高于前三年的水平,并继续向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以及退休早、基本养老金相对偏低的人员倾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表示,“全国总算账,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平均水平将超过每人每月1200元。”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编辑:肖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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