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裙楼长高变成三层 谁挡住了我的阳光?

2013-04-08 10:01:00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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裙楼长高变成三层 谁挡住了我的阳光?

图:裙楼(右侧楼)与二号楼(左侧楼)的第4层同等高度

◆【被投诉对象】西安侨隆置业有限公司

◆【投诉主题】采光权受侵犯

◆【投诉人】张女士

■孔素芝 本报记者 周余涛 文/摄

近日,陕西省西安市消费者张女士向记者反映,她购买的商品房北侧的裙楼从两层变成了三层,房间的采光受到严重影响。张女士质疑,为何房地产公司私自变更楼层?变更后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谁来承担?近日,记者进行了调查。

裙楼变高影响采光

2012年5月30日,张女士在西安侨隆置业有限公司的楼盘销售中心看中一套建筑面积为45.6平方米的商品房。该项目名称为“中国铁建・瑞园”,该套商品房位于该项目的二号楼一单元第三层,房号为10301。

张女士说,买房时,“中国铁建・瑞园”项目的销售人员陈小姐一再强调,二号楼旁边的裙楼是两层楼的高度,不会遮挡她所购买房屋的采光。当天,陈小姐陪同张女士一同去看房时,二号楼旁边的裙楼已基本完工。张女士在现场看到,裙楼确实是两层楼的高度,不影响3楼的采光。经协商沟通后,张女士于2012年7月12日在“中国铁建・瑞园”项目部以单价每平方米6234元购买了二号楼10301房,并于当日交了首付款94270.40元,另办理了公积金贷款19万元。

今年1月1日,张女士再次来到“中国铁建・瑞园”项目工地看房,看到位于二号楼旁边的裙楼由两层变成了三层,严重遮挡了10301房的光线。张女士购买的是小户型商品房,仅靠房屋北面客厅的小窗户采光,现在北面的裙楼楼层变高后,整个房间的采光受到严重影响。“这个房子现在就相当于地下室,根本无法正常居住。”张女士说。

开发商拒绝提供资料

日前,记者与张女士一同来到“中国铁建・瑞园”项目现场,看到二号楼北侧裙楼的确是三层楼,且高度超过了二号楼的三层。因该商品楼处于封闭状态,记者未能进入室内进行观看。记者进入二号楼旁的裙楼,看到该裙楼的室内是两层楼的构造,可是裙楼的外部看上去却是三层楼。

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记者拨通了“中国铁建・瑞园”项目售楼人员陈小姐的电话,陈小姐称,她不清楚是怎么回事。

随后,记者来到位于西安市高新四路朗臣大厦的西安侨隆置业有限公司了解情况。该公司高姓主管称,他们是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划和设计操作的。记者提出想看一下二号楼有关方面的资料,高某以资料为公司机密为由拒绝了记者。记者询问:“裙楼加盖后,会影响部分房屋的采光,为何没有告知消费者?”对此,高某称,消费者没有咨询有关情况。

截至记者发稿前,该公司负责人没有给记者任何回复。

采光权受侵害可索赔

陕西房地产业内人士佘先生在听了记者的介绍后表示,国家对房屋日照间距有规定,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对于住宅侧面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条式住宅,多层之间不宜小于6m;高层与各种层数住宅之间不宜小于13m;高层塔式住宅、多层和中高层点式住宅与侧面有窗的各种层数住宅之间应考虑视觉卫生因素,适当加大间距。像张女士这种房屋光线被完全遮挡的情况,可以向房地产公司要求赔偿。

陕西琴剑律师事务所高向荣律师表示,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开发商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开发商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如果改变规划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适用功能时,开发商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否则开发商应负违约责任。协商不成或开发商拒不履行义务的,消费者可以通过司法途径维权。如果是开发商有意隐瞒先前的规划,误导消费者以高价购买该房屋,消费者有权退房,损失由开发商承担。

张女士能不能得到合理赔偿,记者将继续追踪报道。

编辑: 柳洪杰 标签: 瑞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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