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国自今年1月1日起暂停一年征收遗产税。但是,按照现行的遗产税法安排,如果国会在年底前没有就遗产税法通过新的法案,遗产税将在2011年重新开征,且最高税率将跃升至55%,起征点也将从每人350万美元降至每人仅100万美元。
这一“折腾”的背后是美国民主、共和两党在中期选举即将到来之际的政治博弈。同时,有些富豪的慈善行为也被解读为以逃避高额遗产税为目的。
布什:高调减税直至归零
上个月,美国纽约扬基棒球队老板乔治・斯坦因布雷纳突然去世,他的子女继承了11亿美元的遗产,一分钱的遗产税都不用交。如果乔治・斯坦因布雷纳是在去年去世的话,他的子女按照45%的税率,至少需要交纳5亿美元的遗产税。
2001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布什政府旨在刺激经济的《经济增长与税收救济协调法》。在这项1981年以来美国最大的减税法案中,包括了逐步取消遗产税(见下表)。在这一税种上,政府将在十年间“让利”2666亿美元,占总共1.35万亿减税额的16.5%。
但是,由于十年来国会再也没有就遗产税进行任何立法,从明年1月1日零时开始,美国联邦遗产税的起征额将下降为100万美元,最高税率则将回升至55%。非盈利组织“税收分析家”的税法史学家约瑟夫・索恩戴克指出,如果真的任由遗产税率从今年的0%跳升为明年的55%,这将是美国历史上最大的主要税种税率增幅。
其实,2002年和2003年,美国国会曾先后两次审议关于永久取消遗产税的议案,均是在众议院表决的时候获得通过,但在参议院表决时搁浅。去年底,众议院曾通过法案,在2010年延续2009年的遗产税起征点和税率,又一次被参议院搁置。
今年年内,美国国会仅余下不到40个工作日,有些人认为遗产税新法仍将难产。但是据报道,由于涉及挽救国内经济,目前美国两党均有议员赞成在11月中期选举之前重新讨论布什政府2001年和2003年的一揽子减税法案,其中包括遗产税法。但是遗产税法怎么改,仍是众说纷纭。
税改:国会两党或结共识
美国现行联邦遗产税的基本框架是1976年通过的《税收改革法》予以确立的,之后起征额和税率比较稳定。1976年所规定的遗产税的起征额为60万美元。1998年,根据《纳税人减免法》的规定,起征额也仅是提高到62.5万美元。最高税率在50%左右。
然而,上世纪80年代,以减税为主要对象的新古典宏观经济思想开始主导美国经济政策走向,为美国创造了长时间的经济繁荣。上世纪90年代末,即将退休的中产阶级美国“婴儿潮”一代对经济前景预期良好,美国国内取消遗产税的呼声开始高涨。1999年和2000年,美国国会曾经先后两次通过关于逐步取消遗产税的法案,最终被当时的民主党总统克林顿否决。
共和党总统布什任内,在2001年、2003年和2008年共三次出台大规模减税法案,逐渐降低遗产税率,致力于维护中上阶层的利益。
但是,减税政策从来不乏反对者。2003年减税法案出台后,400多名经济学家曾在《纽约时报》上刊文强烈反对布什的减税计划,认为这项法案会增加财政赤字,并且从长远来看削弱美国经济。有分析指出,正是布什孤注一掷的减税政策导致美国连年公共开支的巨大缺口,堆积起高额的财政赤字,以至于贪婪追求外部资金而最终酿成后来影响深远的金融危机。